农办渔〔2017〕42号《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7年水生野生动物保护科普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7年水生野生动物保护科普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农办渔〔2017〕4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渔业主管厅(局):
为加强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宣传工作,提高社会动物保护意识,吸引社会公众广泛参与水生野生动物保护事业,我部决定今年7月至8月在全国范围内开展“2017年水生野生动物保护科普宣传月”(下称“宣传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关爱水生动物,共建和谐家园。
二、时间
2017年7月18日至8月17日。
三、组织机构
(一)主办单位:农业部渔业渔政管理局、长江流域渔政监督管理办公室,各省(区、市)渔业行政主管部门。
(二)承办单位:全国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分会(下称“水野分会”),各地水族馆、水生生物自然保护区、水生野生动物救护中心,海洋珍稀濒危野生动物救护网络和长江豚类保护网络成员单位;宣传月活动办公室设在水野分会秘书处。
(三)协办单位:白鱀豚基金会、野生救援、世界自然基金会(WWF)、阿拉善SEE生态保护协会、长江生态保护基金会、可口可乐中国、新华网、新浪网。
四、宣传内容
(一)水生野生动物保护相关法律法规,重点是要做好新修订的《野生动物保护法》的宣传培训。
(二)国家重点保护及地方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科普知识及保护常识。
五、宣传形式
(一)启动仪式。7月18日在四川省成都海昌极地海洋世界举行宣传月主会场启动活动,届时将邀请有关单位领导、嘉宾、群众、学生、媒体以及志愿者出席启动仪式。启动仪式上将表彰2016年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先进人物;启动2017年“海昌奖”候选人推荐活动;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形象大使濮存昕宣读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宣言;各分会场启动仪式由各省(区、市)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及承办单位根据自身情况做好安排。
(二)宣传材料发放。宣传材料包括主题宣传海报、图页、展板、主题宣传片等。宣传海报、图页印制品由宣传月活动办公室统一制作发放到各承办单位。宣传板是为宣传月活动设计的宣传展板,参加活动单位可到水野分会官网下载电子版文件,自行印制。主题宣传片是以水生野生动物介绍为主,穿插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形象大使濮存昕、刘国梁公益广告的宣传月视频宣传片,由宣传月活动办公室制作成光盘并分发到各承办单位。各承办单位也可结合自身情况,配合今年宣传月活动主题,自行设计制作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材料进行宣传。
(三)大力推进“进四区、讲科普”活动。宣传活动进“四区”(学区、社区、景区、渔区)是近几年逐渐发展、形成的具有较好社会效应的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宣传形式,各省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组织“进四区、讲科普”宣传活动。各地水族馆、保护区、救护中心等单位应充分发挥受众面广、科普功能强大等功能优势,组织丰富多彩的“进四区、讲科普”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活动,宣传保护知识和保护理念,引导社会动物保护行为和习惯。
(四)“随手拍”摄影比赛。宣传月期间,社会公众可用手机将参与科普宣传活动的场面、水生保护动物栖息地、水生保护动物可爱形象及水生动物保护渔政执法现场等随手拍下,发至水野分会官方微信或邮箱。宣传月活动结束后,宣传月活动办公室将统一对“随手拍”摄影作品进行评比和颁奖。
(五)联合新浪微博公益平台开展《保护水生野生动物》 话题转发抽奖活动。宣传月期间,水野分会将与新浪合作,通过新浪微博公益平台进行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宣传话题转发、答题抽奖活动,通过网络媒体复制效应,最大限度吸引公众关注参与本次活动,广泛普及水生野生动物保护知识。为了鼓励更多的社会公众参与并关注水生野生动物保护事业,主办单位将对参与者进行网上抽奖,并向中奖者发放奖品。
(六)2017年度“海昌奖”候选人推荐活动。宣传月期间,将同时启动2017年度“海昌奖”候选人推荐活动。请各有关单位做好“海昌奖”评选宣传和候选人资料收集工作,按推荐办法和评选规则将候选人材料报送至水野分会秘书处,秘书处将与相关网络媒体合作发起社会投票并组织评定获奖人员。
六、活动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全国水生野生动物科普宣传月已开展七届,在社会上已经形成较大影响力。为做好今年科普宣传月工作,各省(区、市)渔业主管厅要加强组织领导,按照宣传月活动统一部署,结合当地实际情况,认真策划好各项活动。请各省(区、市)参加宣传月活动的单位填写宣传月活动报名表及安排表(详见附件),并于7月7日前将活动方案、报名表及安排表统一报送至宣传月活动办公室。
(二)大力宣传,扩大影响。各地要充分利用各方资源,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本次活动,让宣传月活动影响覆盖更多大众,激发公众关注和参与水生野生动物保护事业的热情。要充分发挥政府、企业、院校及社团的作用,调动其参与积极性,加强合作、形成合力,真正把宣传月活动推向社会,让保护水生野生动物和生态环境的观念深入人心。
(三)信息共享,及时总结。参与宣传月活动的单位,应及时报送活动开展情况的文字、图片及视频等材料,宣传月活动办公室将通过分会网站、微博、微信及会刊等向社会发布。宣传月活动结束后,请各省渔业行政主管部门于9月15日前将活动总结报送至宣传月活动办公室。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 张秋云吴萌
电 话:010-65086546010-65086647
传 真:010-65823786
邮 箱:nawca@163.com
地 址:分会秘书处,北京市朝阳区农展南路5号京朝大厦705室,邮编100125
官方网址:www.nawca.org.cn
官方微博:http://e.weibo.com/u/2357345685
附件:
1.宣传月活动报名表
2.宣传月活动安排表
农业部办公厅
2017年6月23日
附件: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7年水 生野 生动 物保护科 普宣传月活 动的通 知.ce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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