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场发〔2017〕64号 国家林业局关于印发《全国油茶主推品种目录》的通知
国家林业局关于印发《全国油茶主推品种目录》的通知
林场发〔2017〕64号
浙江、安徽、福建、江西、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省(自治区、直辖市)林业厅(局):
为进一步加强全国油茶良种使用及管理,全面提升全国油茶产业发展质量与效益,根据《国家林业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油茶良种使用和管理工作的通知》(林场发〔2016〕113号)要求,在各地推荐上报、专家讨论审核的基础上,我局制定了《全国油茶主推品种目录》(以下简称《目录》,见附件)。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对照执行,并提出如下要求。
一、高度重视油茶品种优化调整。各地要把油茶品种优化调整作为实施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工程的重要举措来抓,结合本省区市实际,提出具体措施,认真抓好落实。
二、确保油茶良种苗木供应。各地要严格按照“四定三清楚”的要求组织好油茶种苗生产,确保油茶品种优化调整落到实处。要按照《目录》要求,对现有油茶采穗圃的品种限期进行改建和整合,对改建和整合后符合条件的采穗圃,确定为定点采穗圃。定点采穗圃应优先繁育主推品种,实行分系育苗,禁止混系育苗。主推品种穗条不足的省区市,不足部分暂时可以使用非主推良种进行补充。
三、进一步明确油茶新造林地品种配置。油茶新造林地品种配置应建立在科学的基础上,对经过规范试验并有成熟科研成果的配置模式,应明确提出配置方式。对暂时没有科学配置依据的品种,原则上选用花期相遇,成熟期相近的3-5个品种进行配置栽培。
四、加强对油茶主推品种的宣传。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要督促育种单位进一步完善油茶主推品种的典型识别性状的描述,通过宣传册(页)、报刊、电视、网络新媒体等宣传途径广泛宣传油茶主推品种典型性状、优良特性及栽培、配置技术,给品种生产者、经营者、使用者提供技术服务和技术支持,让品种使用者能够识别品种并自觉使用主推品种。
特此通知。
国家林业局
2017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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