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政办字〔2023〕197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39项制度创新成果复制推广工作的通知》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39项制度创新成果复制推广工作的通知
鲁政办字〔2023〕197号
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建设自由贸易试验区(以下简称自贸试验区)是党中央在新时代推进改革开放的重要战略举措。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以下简称山东自贸试验区)积极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在省委、省政府坚强领导下,解放思想、守正创新,立足自身功能定位和特色特点,全力推进制度创新实践,新形成了39项制度创新成果,将在全省复制推广。经省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内容
新形成的39项制度创新成果分两类在全省推广,对创新价值高、主体受益面广、复制推广成本较低的6项创新成果,作为改革试点经验在全省复制推广;对系统集成度高、示范意义强、时效性好的33项创新成果,作为最佳实践案例供各地学习借鉴。
(一)改革试点经验(6项)
1.海洋经济领域(2项):海域使用权及海上构(建)筑物所有权登记改革、海洋经济活动商事主体登记即认机制。
2.区域联动创新发展领域(1项):进口铜精矿“分步检测”模式。
3.政府管理创新领域(1项):法拍财产执行联动协作。
4.投资贸易便利化领域(2项):“一带一路”税之家国际税收服务、FDA小型企业资质认证收入证明“即时办结”。
(二)最佳实践案例(33项)
1.海洋经济领域(1项):海域立体分层确权改革。
2.中日韩合作领域(1项):中韩贸易“国际快递”新模式。
3.黄河流域协同发展领域(2项):“数字黄河链”公积金跨域无证明通办、资源要素市场化交易。
4.绿色低碳领域(4项):碳评纳入环评机制创新、工业园区整体清洁生产审核、“三线一单”减污降碳协同管控、环境治理“一站式”服务。
5.区域联动创新发展领域(3项):食品药品联动创新检验检测平台、农药跨境电商B2B出口模式、“青威一港通”作业模式。
6.政府管理创新领域(8项):国际海事司法标准供给、公共资源交易全流程“一照通投”、国际船舶供应业务“快速通道”、加油站智慧物联网税务监管、“票税通”数字化税务管理、不动产单元代码“一码管地”,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全随机评标”新模式。
7.金融开放创新领域(5项):“中欧班列-齐鲁号”融资新模式、以“应收国际海运费”为担保的信用保险融资新模式、进口原油“链式融资”新模式、气候投融资机制创新、铁路运输单证融资新路径。
8.投资贸易便利化领域(6项):对外文化贸易标准化体系、出口退(免)税申报“免填即报”、新能源二手车出口“滚改集”模式、外贸企业汇率避险增信服务、高资信企业先放行后验估模式创新、商品车国际转运过境服务。
9.产业高质量发展领域(3项):中药(材)数字化发展新模式、中医(专长)医师规范管理、粉尘监测预警数字化管理。
二、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复制推广工作。各市、各部门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认识复制推广自贸试验区制度创新成果的重大意义,将复制推广工作作为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高质量发展,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的重要举措。要把复制推广工作与深化改革相结合、与本地实际相结合、与产业发展相结合,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
(二)切实做好组织实施。各市要落实好复制推广工作的主体责任,将复制推广工作列为重点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加大实施力度,确保复制推广工作顺利推进、取得实效。各有关部门要主动作为,指导完成复制推广工作。需报省政府批准的事项要按程序报批,需调整有关地方性法规、省政府规章和政策规定的,要按法定程序办理。各市、各部门要统筹发展和安全,落实好安全生产责任,强化复制推广全过程风险防控。省商务厅(自贸办)要牵头组织开展复制推广工作成效评估,协调解决重点和难点问题。重大问题及时报告省政府。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3年12月7日
附件:山东自贸试验区39项制度创新成果复制推广工作任务分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