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办农函〔2023〕12号《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派卡瑞丁和避蚊胺产品认定的意见》
浏览量: 时间:2023-12-17 23:50:49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派卡瑞丁和避蚊胺产品认定的意见
农办农函〔2023〕12号
青岛市农业农村局:
你局《关于被举报产品是否按农药管理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现回复如下。
派卡瑞丁(Picaridin)在我国登记名称为羟哌酯。羟哌酯和避蚊胺(DEET)广泛用于驱蚊避蚊。依据《农药管理条例》,含有上述有效成分的产品,用于防蚊驱蚊用途的,属于农药范畴,应按照农药管理。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2023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