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办农函〔2023〕12号《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派卡瑞丁和避蚊胺产品认定的意见》

浏览量:          时间:2023-12-17 23:5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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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派卡瑞丁和避蚊胺产品认定的意见





农办农函〔2023〕12号








青岛市农业农村局:

你局《关于被举报产品是否按农药管理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现回复如下。

派卡瑞丁(Picaridin)在我国登记名称为羟哌酯。羟哌酯和避蚊胺(DEET)广泛用于驱蚊避蚊。依据《农药管理条例》,含有上述有效成分的产品,用于防蚊驱蚊用途的,属于农药范畴,应按照农药管理。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2023年12月5日








附件: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派卡瑞丁和避蚊胺产品认定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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