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关于发布人体生物等效性试验豁免指导原则的通告》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通告2016年第87号

浏览量:          时间:2017-07-03 02:13:14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关于发布人体生物等效性试验豁免指导原则的通告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通告2016年第87号

 

 



为规范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工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的意见》(国办发〔2016〕8号)的有关要求,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组织制定了《人体生物等效性试验豁免指导原则》,现予发布。

特此通告。

 



附件:人体生 物等效性试验豁 免指导原 则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

2016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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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关键词: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 人体, 生物, 等效性, 试验, 豁免, 指导原则, 通告,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通告, 2016年, 第8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