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办房函〔2023〕342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新版永久居留身份证办理房屋交易网签备案工作的通知》
浏览量: 时间:2023-12-23 20:56:50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新版永久居留身份证办理房屋交易网签备案工作的通知
建办房函〔2023〕342号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住房城乡建设(管)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城乡建设局:
新版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以下简称永居证)于2023年12月1日起正式启用。新版永居证启用后,既往版本的永居证(含外国人永久居留证、2017版永居证)在其有效期内仍可正常使用。为保障持新版永居证的外国人顺利办理房屋交易网签备案,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地要对照《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技术规范》要求,扩展《全国房屋网签备案业务数据标准》证件种类代码字典表,增加证件类型“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并尽快升级改造网签备案系统,适配新版永居证,实现新旧版本永居证兼容并用。
二、各地要在房屋交易相关办事服务指南中,明确使用新版永居证办理网签备案的程序和要求。培训指导工作人员尽快熟悉新版永居证样式、应用要求和系统操作流程。
三、各地要高度重视,把握时间节点,加快工作推进,于2023年12月底前实现新版永居证的便利化应用。工作中遇到的相关问题,及时与当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联系。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2023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