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科技部关于废止〈中国禁止出口限制出口技术目录〉(商务部 科技部令2008年第12号)的决定》(商务部、科技部令2023年第2号)
浏览量: 时间:2023-12-23 21:39:04
《商务部科技部关于废止〈中国禁止出口限制出口技术目录〉(商务部 科技部令2008年第12号)的决定》
商务部、科技部令2023年第2号
《商务部科技部关于废止〈中国禁止出口限制出口技术目录〉(商务部 科技部令2008年第12号)的决定》已经2023年10月27日商务部第3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和科技部审签,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商务部部长:王文涛
科技部部长:阴和俊
2023年12月21日
《商务部科技部关于废止〈中国禁止出口限制出口技术目录〉(商务部 科技部令2008年第12号)的决定》
为调整完善我国技术出口管理体系,经2023年10月27日商务部第3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和科技部审签,现决定废止《中国禁止出口限制出口技术目录》(商务部 科技部令2008年第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