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厅通信函〔2017〕231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年通信建设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浏览量:          时间:2017-07-11 00:21:45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年通信建设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工信厅通信函〔2017〕23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中国电信集团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巩固提升通信建设领域安全生产水平,现就做好2017年通信建设安全生产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坚守安全红线


2016年,通信建设领域认真学习贯彻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加强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大力提升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意识,广泛开展安全生产检查,通信建设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

但通信建设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仍不容忽视,例如有的建设企业不按规定支付安全生产费,机房内设备抗震加固、防雷接地措施不到位;有的施工企业不按安全操作规程和设计要求施工,施工现场管理松散;有的设计企业未对施工过程提出安全风险防范要求,设计深度不能有效指导施工;有的监理企业不认真履行安全监理职责,现场派驻人员不到位等。

全行业要认真学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的各项要求,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始终把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放在首位。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坚决克服麻痹大意和侥幸思想,以高度责任感和使命感,认真检查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采取强有力应对措施,确保通信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平稳。

二、加强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各通信工程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企业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遵守安全生产相关规定,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强化隐患排查治理,做到安全责任、管理、投入、培训和应急救援“五到位”,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一)完善规章制度,明确安全生产责任

各企业必须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执行保障安全生产的国家和行业标准,依法承担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责任。要进一步完善企业通信建设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相关责任考核和追究机制,明确各岗位的责任人员、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等,切实把安全生产责任和措施落实到每个方面、每个环节,实现全过程安全生产管理。

(二)加强施工现场管理,遵守安全生产操作规范

电信企业(含铁塔公司,下同)在工程开工前,应对安全生产措施进行全面系统布置,明确相关企业的责任。设计企业要在设计文件中对防范生产安全事故提出指导意见,注明施工安全的重点部位和环节。施工企业要按照安全生产操作规范进行施工,确保有害气体检测仪、井下通风、防中毒、安全警示围栏等防护设备配备齐全,并定期检查保证安全有效;对存在洪水、滑坡、垮塌和泥石流等威胁的,要采取防范应对措施。监理企业要对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审查,对施工现场的关键部位和关键工序进行旁站监理。

(三)落实安全生产费用,保障安全生产投入

各企业要落实安全生产费用使用要求,建立企业增加安全投入的激励约束机制。电信企业在招标时应明确安全生产费用不得作为竞争性报价,在工程合同中明确安全生产费用支付方式、数额及时限。设计企业编制工程概预算时,必须按照相关规定全额计列安全生产费用。施工企业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费用管理使用制度,明确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的程序、职责及权限,保证本企业安全生产条件所需资金投入,持续改善和更新安全生产设备设施。

(四)强化安全生产培训,提升从业人员能力

各企业要做好安全生产培训工作并列入年度工作计划,保证相关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强化关键岗位人员的安全技能。施工企业要组织对所有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通过通信主管部门安全生产考核,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五)强化隐患排查治理,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各企业要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的观念,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机制,开展经常性安全生产检查,对发现的隐患建立台账,制定整改方案并逐一落实,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要及时报所在地省级通信主管部门。要建立完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开展经常性应急演练和人员避险自救培训,提升现场应急处置能力。

三、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构建长效机制

各省(区、市)通信管理局要高度重视通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工作,提升安全生产监管能力,加强通信工程现场监督检查,突出抓好安全生产源头治理,构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长效机制。

(一)加强法律法规宣贯,提升安全监管水平

进一步组织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通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工信部通信〔2015〕406号)、《通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操作规范》(YD 5201-2014)及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等宣贯培训,提升通信建设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意识和技术水平。落实《通信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管理规定》(工信部通信〔2016〕255号)要求,做好本地区相关人员的安全生产考核管理工作。要强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队伍的建设,提升监管人员业务能力,加强部门间合作,形成齐抓共管格局。

(二)强化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构建失信惩戒机制

加强对工程建设、施工等企业监督检查,督促企业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规范安全生产费使用。加大对工程实体抽查力度,特别是对通信线路人井内施工、架空杆路及铁塔施工等安全事故易发工程,施工工地、职工宿舍、临建设施等防汛防火重点部位,设备抗震加固、防雷接地等工程薄弱环节进行重点抽查,督促企业对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要加强招投标工作管理,严肃查处转包、违法分包、围标、串标等违法违规行为。利用部通信建设领域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信息库,及时记录相关单位的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信息,强化失信惩戒,促进通信建设行业健康稳定发展。

(三)落实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制度,严格事故责任追究

要按要求在2小时内将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基本情况报部,并按季度定期报送发生的一般生产安全事故情况;对于发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要力争15分钟内电话报告,30分钟内进行书面报告。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事故的调查处理,及时跟踪事故救援进展情况,监督事故相关责任单位严格落实处理决定,充分发挥事故查处对加强和改进安全生产工作的促进作用。

请各省(区、市)通信管理局、各电信企业总部于2018年1月31日前,将本地区、本企业2017年通信建设安全生产工作总结报部(信息通信发展司)。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2017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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