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场字〔2017〕112号《国家林业局办公室关于推介一批冰雪旅游典型单位的通知》
国家林业局办公室关于推介一批冰雪旅游典型单位的通知
办场字〔2017〕11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林业厅(局),内蒙古、吉林、龙江、大兴安岭森工(林业)集团公司,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林业局,国家林业局各司局、各直属单位:
发展冰雪旅游在推动我国北方地区特别是重点国有林区的森林旅游发展中具有特殊意义,是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冰天雪地也是金山银山”重要思想的重要途径之一。
经过摸底调查,最近几年,一些森林旅游地在推动冰雪旅游发展中做出了很大努力,取得了明显成效。它们的冰雪旅游基础服务设施较完善、产品特色较鲜明、发展思路较清晰、社会认可度较高,具有可复制性和可推广性,为此,特从中推介一批典型单位(见附件),供各地了解学习参考借鉴。
希望具有发展冰雪旅游潜力的地区借鉴这些单位的典型经验,在保护好森林、湿地和野生动植物资源的前提下,充分发挥冰雪资源优势,更好地推动森林旅游发展。
特此通知。
附件:冰雪旅游典型单位名单
国家林业局办公室
2017年7月7日
附件:冰雪旅游典型单位名单(共15处)
河北省(1处)
张家口和平省级森林公园
山西省(1处)
乌金山国家森林公园
内蒙古自治区(1处)
鄂尔多斯国家生态公园(试点)
辽宁省(1处)
沈阳国家森林公园
吉林省(1处)
净月潭国家森林公园
黑龙江省(1处)
北极村国家森林公园
宁夏回族自治区(2处)
贺兰山国家森林公园
银川鸣翠湖国家湿地公园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1处)
天山大峡谷国家森林公园
内蒙古森工集团(1处)
根河源国家湿地公园
龙江森工集团(5处)
亚布力国家森林公园
雪乡国家森林公园
桃山国家森林公园
凤凰山国家森林公园
威虎山国家森林公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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