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关于调整发布海关办理行政复议案件法律文书格式的公告》(海关总署公告2024年第6号)
浏览量: 时间:2024-01-28 16:31:04
海关总署关于调整发布海关办理行政复议案件法律文书格式的公告
海关总署公告2024年第6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以下简称《行政复议法》)自2024年1月1日施行。根据《行政复议法》规定,现将海关办理行政复议案件过程中使用的法律文书格式(见附件)予以公布。
本公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海关总署公告2007年第56号同时废止。
特此公告。
海关总署
2024年1月11日
本文链接://www.0798ci.com/doc/217212.html
本文关键词: 海关总署, 调整, 海关, 行政复议, 案件, 法律文书, 格式, 公告, 海关总署公告, 2024年, 第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