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城〔2017〕143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城镇污水处理工作考核暂行办法〉的通知》(2017年修订版全文)
浏览量: 时间:2017-07-20 01:12:58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城镇污水处理工作考核暂行办法〉的通知》
建城〔2017〕143号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市政管委、水务局),海南省水务厅,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5〕17号)要求,进一步加强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行监管,全面提升城镇污水处理效能,我部组织对《城镇污水处理工作考核暂行办法》(建城函〔2010〕166号)进行了修订。现将修订后的《城镇污水处理工作考核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工作中如有问题,请与我部城市建设司联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17年7月6日
扫描二维码 关注我们
本文链接://www.0798ci.com/doc/22067.html
本文关键词: 建城, 住房城乡建设部, 城镇, 污水, 处理, 考核, 暂行办法, 通知, 2017年, 修订版, 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