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中医药人教发〔2023〕8号《国家中医药局国家卫生健康委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医医师规范化培训实施办法等文件的通知》
国家中医药局国家卫生健康委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医医师规范化培训实施办法等文件的通知
国中医药人教发〔2023〕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健康委、教育厅(教委)、中医药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教育局,中国中医科学院,教育部直属有关高等学校: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国务院关于建立全科医生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医学教育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等文件精神,改革完善中医医师规范化培训模式,突出中医医师规范化培训特色,促进中医专硕研究生培养与中医医师规范化培训衔接,进一步提高中医医师规范化培训质量,我们组织对《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实施办法(试行)》《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标准(试行)》《中医类别全科医生规范化培养标准(试行)》进行了修订,形成《中医医师规范化培训实施办法》《中医医师规范化培训标准(2023版)》《中医类别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标准(2023版)》,现印发给你们。请你们结合当地实际情况,修订完善本地中医医师规范化培训实施方案(办法)等,按照新人新办法、老人老办法的原则,抓好修订后的实施办法和培训标准的贯彻落实。
国家中医药局
国家卫生健康委
教育部
2023年9月28日
附件:
1.中医医师规范 化培训实施办法
2.中医医师规范化培 训标准(2023版)
3.中医类别全科医生规范 化培训标准(2023版)
本文链接://www.0798ci.com/doc/22097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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