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卫办疾控函〔2017〕732号《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17年世界精神卫生日主题演讲比赛的通知》
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17年世界精神卫生日主题演讲比赛的通知
国卫办疾控函〔2017〕73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计生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关于加强心理健康服务的指导意见》,广泛宣传精神卫生、心理健康知识,增强广大医务工作者和高等院校医学生投身精神卫生工作、心理健康服务和健康中国建设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我委拟结合2017年世界精神卫生日,举办以“心理健康,社会和谐”为主题的演讲比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演讲内容
(一)从事精神卫生工作的故事及感悟,体现医务工作者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的职业精神。
(二)精神、心理疾病患者与疾病顽强斗争的经历和感悟,体现患者自强不息、坚韧不拔的奋斗精神。
(三)医务工作者与精神、心理疾病患者间的感人故事,体现关爱、关心患者的人文情怀,展现医患和谐。
(四)精神医学、心理学专业学生坚定职业理想,坚持职业发展的信念,展现精神医学、心理学的独特魅力。
(五)社会各界理解、接纳、关爱精神心理疾病患者的温馨故事,体现人际和谐。
(六)社会大众易懂、易记、好用的心理健康科普知识,营造环境和谐的社会氛围。
二、参加对象
精神卫生专业机构(包括民政系统精神卫生专业机构)医务工作者,相关高等院校精神医学、心理学等专业师生。
三、活动形式
(一)初赛。7月20日至8月31日,各省级卫生计生委组织自下而上的演讲比赛初赛。8月31日前,向我委疾控局选送1名初赛获胜演讲者(共计30余位)参加复赛。
(二)复赛。拟于9月下旬举办复赛。由我委疾控局组织、委宣教中心承办,评选10名获胜选手进入决赛。由委宣教中心组织进入决赛的选手开展为期1-2天的演讲培训。
(三)决赛。9月底进行决赛。由我委疾控局举办、委宣教中心承办,有关单位支持。邀请全国精神卫生宣传大使参加。各主要媒体和新媒体进行网络直播及后续报道。
四、有关要求
(一)各地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采取多种形式做好初赛选拔推荐工作。
(二)演讲内容要切合主题,积极向上。演讲者着装整洁,举止大方得体。演讲时间控制在8分钟以内。
(三)请各单位于8月31日前,将参加演讲比赛复赛人员推荐表(见附件)电子版发送至zbwangyan@sina.com。
联系人:疾控局 王琰、易乐来
电话:010-68791813,68792639,68792842(传真)
附件:2017年世界精神卫生日“心理健康,社会和谐”主题演讲比赛复赛人员推荐表(略)
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
2017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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