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关于加强国内沿海化学品液化气运输市场宏观调控的公告》交通运输部公告2010年第14号
浏览量: 时间:2017-07-28 01:17:55
交通运输部关于加强国内沿海化学品液化气运输市场宏观调控的公告
为促进国内水路运输发展方式转变,优化运输组织结构,提高行业整体发展水平,保障运输安全,保护水域环境,结合目前国内水路运输实际状况,我部决定对国内沿海省际化学品、液化气运输市场实施宏观调控。现公告如下:
一、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暂停批准新的经营者从事国内沿海省际化学品船、液化气船运输,但此前已经我部批准筹建并在有效期内完成筹建、申请开业的除外。
二、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0年12月31日止,暂停批准新增国内沿海省际化学品、液化气船舶运力(含国内新建、国(境)外购置和光租、中国籍国际航行船舶转入国内运输以及省内运输船舶转省际运输),但经营者将现自有船舶退出国内运输市场申请运力更新(以船舶艘数为准)的除外。
三、我部将根据国内沿海化学品、液化气运输市场运力运量供求关系,进一步研究并完善宏观调控政策,确定2011年的宏观调控措施。
四、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根据本地情况,参照本公告内容,研究制定针对从事省内沿海化学品、液化气运输的宏观调控政策。
交通运输部
二〇一〇年五月十八日
扫描二维码 关注我们
本文链接://www.0798ci.com/doc/22609.html
本文关键词: 交通运输部, 沿海, 化学品, 液化气, 运输, 市场, 宏观调控, 公告, 交通运输部公告, 2010年, 第1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