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人厅〔2017〕4号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教育部人才工作领导小组2017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浏览量:          时间:2017-08-05 01:00:23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教育部人才工作领导小组2017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教人厅〔2017〕4号

 

 



部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现将《教育部人才工作领导小组2017年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各成员单位要按照任务分工,制订年度工作计划,明确目标任务、时间进度和责任人,加强协调配合,共同完成好各项工作任务。
 

 


教育部办公厅

2017年7月25日
 

 

 


教育部人才工作领导小组2017年工作要点

 



2017年教育人才工作总的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以深化教育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为主线,以向用人主体放权、为人才松绑为重点,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落实中央人才工作协调小组2017年工作要点任务,统筹推进教育人才队伍建设,为推动教育事业内涵发展、提高教育质量、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提供有力人才支撑,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

1.强化理论武装指导。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教育思想和人才思想,组织学习《习近平关于人才工作论述摘编》,举办高校人事(人才)处长专题研讨班、长江学者国情研修班。把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作为教师培养培训重要内容,落实到广大教师行动上,贯穿于教书育人全过程。开展教育人才发展理论和实践问题研究,推出一批高水平研究成果。

2.加强政策宣传引导。全面总结宣传党的十八大以来教育人才工作和人才队伍建设取得的成绩,深入宣传各地各校落实人才发展规划和人才体制机制改革的经验做法。广泛开展向黄大年、李保国等同志学习活动,深入挖掘教育系统优秀人才典型。

二、深入推进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

3.向用人主体放权。落实《关于深化高等教育领域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的若干意见》,积极探索实行高校人员总量管理,高校依法自主管理岗位设置,落实高校人员聘用自主权、薪酬分配自主权。落实《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将高校教师职称评审权直接下放至高校。

4.充分激发人才活力。研究出台《关于加快直属高校高层次人才发展的指导意见》。落实《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央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等政策的若干意见》,认真实施《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指导高校制定完善科研项目经费管理细则。落实《关于分类推进人才评价机制改革的指导意见》,建立符合教育人才特点的评价机制。落实《教育部科技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工作的若干意见》,实施有利于人才发展的股权期权激励政策和激励科技人员转化科技成果的财税政策,实施促进高校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行动计划。

5.完善创新型人才培养机制。完善高校学科专业、类型、层次和区域布局动态调整机制。深化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培育建设一批国家级示范基地,研究制订深化工程教育改革、服务产业转型升级的意见,研究出台《关于深化医教协同进一步推进医学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意见》。制定大中小学教材建设规划,培养一批教材编审带头人和骨干。贯彻《推进共建“一带一路”教育行动》,研究构建语言互通协调机制。完善国际组织人才培养推送政策,创新培养模式,积极推送优秀高校毕业生到国际组织实习任职。启动实施博士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试点。继续调整优化研究生层次和类型结构,完善高等职业教育考试招生制度。

三、规范人才合理有序流动

6.健全人才流动机制。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坚持正确导向促进高校高层次人才合理有序流动的通知》精神,鼓励合理流动,遏制恶性竞争。完善各类评估评价机制,引导高校树立正确的人才观,注重于打基础、利长远。充分发挥高校人才工作联盟作用,建立行业自律机制和人才流动协商沟通机制,探索建立人才成果合理共享机制。强化高校与人才的契约关系和法治意识,落实聘用合同管理。引导高层次人才重诺守信,模范遵守聘任合同。建立人才在高校和企业间双向合理流动机制。

7.发挥国家重大人才工程引导作用。深入实施国家“千人计划”和“高校学科创新引智计划”等重大人才工程,积极参与国际人才竞争,大力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注重引进“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专家来华开展合作交流。深入实施国家“万人计划”和“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等重大人才工程,进一步加大向中西部及东北地区政策倾斜力度,吸引一批高层次人才到中西部、东北地区高校干事创业。

8.加大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人才支持力度。继续实施边远贫困地区、边疆民族地区和革命老区人才支持计划教师专项计划,继续实施“东部高校对口支援西部地区高校计划”和“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培养计划”。落实博士服务团选派、“西部之光”接收培养任务。启动教师教育振兴行动计划,着力落实乡村教师支持计划。

四、深入推进教科融合育人工作

9.巩固本科教学基础地位。落实《教育部关于中央部门所属高校深化教育教学改革的指导意见》,强化教授为本科生上课的基本制度,坚持让优秀的教师为本科一年级学生上课,鼓励高层次人才担任本科生班主任。严格教育教学工作量考核,加强教学质量评价,健全教学激励约束机制。

10.加大教科融合力度。引导、激励广大教师教书育人,完善高校教材管理相关规定,加快推动科研成果以出版专著、编辑教材、讲义等形式转化为教育教学内容。丰富教学手段,革新教学技术,增强教学深度、广度,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制定并落实科研项目资金管理改革政策细则,壮大聘用制科研队伍,从事专业性、技术性、事务性、辅助性工作,保证教师潜心从事教学和科研、博士生专心学习和创新。

11.完善协同育人机制。深入实施“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试验计划”“科教结合协同育人行动计划”“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健全产学研用协同育人机制,鼓励高校吸纳科研机构、企业、行业部门和其他组织优秀人才到学校兼职,推进高层次人才流动共享。推动实施《制造业人才发展规划指南》,为“中国制造2025”和产业转型升级提供人才支撑。

五、大力营造人才发展良好环境

12.完善党管人才领导体制。完善部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职责,建立重大事项报告制度、重要信息通报制度和重点工作督办制度。加强教育人才工作队伍建设,指导高校建立健全人才工作领导机制和工作机构,指导高校开展人才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

13.做好联系服务专家工作。研究出台《教育部党组成员联系服务专家办法》,指导高校完善党委联系专家制度,完善机制、创新形式,加强对专家的政治引领吸纳,密切思想感情联系,帮助解决实际问题。配合做好直属高校高层次专家国情研修工作,指导高校及相关单位落实高层次人才体检组织、专家休假等联系服务工作。

14.发挥专家决策咨询作用。建立完善专家决策咨询制度,畅通建言献策渠道,建立重要工作和重大决策征求知识分子意见和建议机制。深入实施教育部《中国特色新型高校智库建设推进计划》。充分发挥协同创新中心等重点研究基地和教育部社科委、教育部科技委等研究咨询机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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