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监发〔2012〕58号《中国保监会关于印发〈保险资金投资债券暂行办法〉的通知》
浏览量: 时间:2021-11-19 22:26:28
中国保监会关于印发《保险资金投资债券暂行办法》的通知
依据2021年11月2日发布的《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调整保险资金投资债券信用评级要求等有关事项的通知》(银保监办发〔2021〕118号),本通知附件《保险资金投资债券暂行办法》(保监发〔2012〕58号)第九条、第十条第(一)(二)(三)款不再执行。
各保险集团(控股)公司、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
为规范保险资金投资债券行为,改善资产配置,维护保险当事人合法权益,我会制定了《保险资金投资债券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一二年七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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