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厅函〔2017〕201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浏览量:          时间:2017-08-09 00:32:35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人社厅函〔2017〕20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各副省级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部属各单位,公务员局:

为促进人社法律法规贯彻执行,提高社会公众对人社法律法规的知晓度,根据《全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的安排,拟于2017年8月中旬至9月中旬,在全国开展人社法律法规宣传月活动。现就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增强系统工作人员依法行政意识,提高人社法律法规社会知晓度。

二、宣传内容

(一)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特别是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重要指示。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站在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全局的高度,对全面依法治国作了重要论述,提出了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新要求,为全面依法治国提供了科学理论指导和行动指南。全系统工作人员要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社工作的重要指示,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大力宣传人社部门参与科学立法、严格行政执法、促进全民守法的生动实践,使全社会了解和掌握全面依法治国、推动法治人社建设的重大意义和总体要求,更好地发挥法治的引领和规范作用。

(二)深入学习宣传人社法律法规制度。活动月期间要面向全系统、全社会,突出大学生、农民工等重点群体,大力宣传就业促进法及职业培训、人力资源市场等方面法律法规政策,尤其要宣传中央关于创新创业、扩大就业的政策;要大力宣传社会保险法及工伤保险条例失业保险条例等社会保障领域法律法规政策,宣传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及社保经办管理、社保基金监管方面的新政策、新精神;要深入学习宣传国家建设高层次人才队伍和高技能人才队伍、公务员管理及分类改革、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军队转业干部安置等方面的法律法规政策;深入学习宣传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等法律法规政策。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人社部门、部属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普法宣传月工作,制定具体方案,明确责任分工,积极开展宣传工作。结合此次宣传月活动,我部将组织“全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知识网络竞赛活动”(通知另发),请各地认真组织系统干部职工和社会公众积极参与。

(二)突出宣传重点对象。要将高校、技工院校、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作为重点宣传对象,采取喜闻乐见的宣传方式,提高全社会对人社法律法规的知晓度。结合人社工作特点,继续深化人社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的“法律六进”主题活动。

(三)创新宣传形式。宣传月期间,各地人社部门可组织本区域内各技工院校、职业培训机构、各类企业、各级工会组织,在公共场所举办宣传活动,可根据实际需求,制作纸质宣传画、宣传册、宣传卡(明信片)并广泛张贴、发放。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传统媒体以及微博、微信、互联网等新型媒体开展宣传,创新宣传方式,提升宣传效果。

(四)总结经验成果。各省(区、市)、副省级市人社厅(局)、部属各单位要及时总结宣传活动成果和经验,并及时报送宣传月的典型案例、特色做法、工作亮点等方面的素材。请于10月15日前将活动总结报全国人社系统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法规司)。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2017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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