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办垦〔2017〕15号《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启动全国农垦国有土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进度管理系统填报工作的通知》

浏览量:          时间:2017-08-12 00:35:17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启动全国农垦国有土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进度管理系统填报工作的通知




农办垦〔2017〕1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垦管理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局:

为及时调度掌握各地农垦国有土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情况,《国土资源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快推进农垦国有土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17〕20号,以下简称《工作方案》)明确提出,建立农垦国有土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进展季报制度,各地国土资源、农垦、财政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分别填报相关事项,每季度末由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汇总后上报国土资源部。经商国土资源部、财政部,决定通过“全国农垦国有土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进度管理系统”组织开展进展情况填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农垦国有土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进度表”(《工作方案》附件2,详见附件)由各地农垦管理部门会同国土资源、财政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通过“全国农垦国有土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进度管理系统”填写。

二、省级农垦管理部门组织垦区各相关单位按月填写工作进度管理系统,财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按照《工作方案》要求,按季度通过系统填写经费落实、登记发证、权属争议调处和其他任务情况。

三、请通过中国农垦信息网(www.chinafarm.com.cn)登录“全国农垦国有土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进度管理系统”。国土资源、财政主管部门登录工作进度管理系统所需的账户信息,由当地农垦管理部门负责代建或由国土资源、财政主管部门自行建立。

四、请省级农垦管理部门配合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于2017年10月及2018年1月、4月、7月、10月的10日前,2018年12月31日前,从工作进度管理系统中导出数据,由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正式上报国土资源部地籍管理司(不动产登记局),同时抄报我部农垦局、财政部农业司。
 


联系方式:

1.农业部农垦局

联系电话:010-59192667

传真:010-59192659

电子邮箱:nkjzhfch@agri.gov.cn

2.国土资源部地籍管理司(不动产登记局)

联系电话:010-66558210

传真:010-66558201

电子邮箱:djsqsc@mail.mlr.gov.cn

3.财政部农业司

联系电话:010-68552850

传真:010-68552427

电子邮箱:abc68552427@126.com

4.中国农垦经济发展中心(技术支持单位)

联系电话:010-59199552



附件:农 垦国 有土 地使用权确 权登记发 证工作进 度表
 

 

 


农业部办公厅

2017年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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