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度电网企业实施电力需求侧管理目标责任完成情况》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告2017年第10号
2016年度电网企业实施电力需求侧管理目标责任完成情况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告2017年第10号
根据《关于印发〈电力需求侧管理办法〉的通知》(发改运行〔2010〕2643号)和《关于印发〈电网企业实施电力需求侧管理目标责任考核方案(试行)〉的通知》(发改运行〔2011〕2407号)要求,我委会同有关部门对国家电网公司、南方电网公司2016年度电力需求侧管理目标责任完成情况进行了评价考核,现将考核结果公告如下:
2016年,国家电网公司、南方电网公司认真贯彻落实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有关部署,结合新形势和新问题,继续深化推进电力需求侧管理,实现供给侧与需求侧相互配合、协调推进,有效保障了电力供需平衡和促进资源优化配置。根据各地对省级电网企业的考核结果,以及交叉检查、专家组抽查的情况,2016年国家电网公司、南方电网公司均完成电力需求侧管理目标任务,共节约电量147.4亿千瓦时,节约电力367.7万千瓦。各省(区、市)电网企业2016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见附件。我委对社会节电比重较高和措施得力的吉林、河北、江苏、湖南、新疆、云南等省(区、市)予以通报表扬。
下一步,各地电力运行主管部门和电网企业要紧紧把握经济发展新常态,按照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要求,进一步发挥电力需求侧管理在推动能源消费革命和电力体制改革中的作用,在节约电力电量的同时,加强电力需求侧管理平台的建设和应用、扩大需求响应规模、大力发展电能服务产业,促进新形势下电力需求侧管理工作有效开展。
附件:2016年度电 网企业实施电 力需求侧管 理目标责 任完成情 况
国家发展改革委
2017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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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链接://www.0798ci.com/doc/23506.html
本文关键词: 2016年度, 电网, 企业, 实施, 电力, 需求侧, 管理, 目标, 责任, 情况,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告, 2017年, 第1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