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卫通〔2017〕7号《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发布〈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通用准则〉等5项卫生行业标准的通告》

浏览量:          时间:2017-08-18 22:23:25

《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发布〈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通用准则〉等5项卫生行业标准的通告》




国卫通〔2017〕7号

 

 



现发布《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通用准则》等5项卫生行业标准,其编号和名称如下:

一、强制性卫生行业标准

WS 233-2017  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通用准则(代替WS 233-2002);

WS 296-2017  麻疹诊断(代替WS 296-2008)。

二、推荐性卫生行业标准

WS/T 191-2017  软下疳诊断(代替WS 191-1999);

WS/T 236-2017  生殖器疱疹诊断(代替WS 236-2003);

WS/T 562-2017  克-雅病诊断。

上述标准自2018年2月1日起施行,WS 233-2002、WS 296-2008、WS 191-1999、WS 236-2003同时废止。

特此通告。
 

 

 


国家卫生计生委

2017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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