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厅信软函〔2017〕490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公布2017年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示范企业名单的通知》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公布2017年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示范企业名单的通知
工信厅信软函〔2017〕49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副省级省会城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有关中央企业,有关行业协会,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发展规划(2016-2020年)》(工信部规〔2016〕333号)和《工业和信息化部国资委国家标准委关于深入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管理体系的指导意见》(工信部联信软〔2017〕155号),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17年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示范工作的通知》(工信厅信软函〔2017〕262号)要求,经企业自主申报、各组织单位推荐、专家评审和公开征求意见等环节,遴选确定了海尔集团公司等50家企业作为2017年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示范企业,现予公布(见附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系统总结贯标经验与成效。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副省级省会城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有关中央企业和行业协会等示范企业推荐单位(以下统称推荐单位)要推动贯标示范企业总结贯标工作经验,系统梳理信息化环境下新型能力建设的做法与成效,积极探索行业两化融合共性解决方案。
二、大力推广贯标示范企业经验。各推荐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充分发挥贯标示范企业的引领作用,通过交流研讨、现场体验、专家诊断、成果展览等形式宣传贯标经验与成效。鼓励有条件的推荐单位组织贯标示范企业开展经验推广和成果共享,推动贯标工作深入开展。
三、营造支持贯标示范企业的良好氛围。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在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工业转型升级、智能制造、“互联网+”等工作中加大对贯标示范企业的支持力度。积极探索评定结果的市场化采信机制,引导示范企业深入开展两化融合管理体系标准应用,不断加强信息化环境下的企业新型能力建设。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2017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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