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函〔2017〕254号《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开展“致敬时代楷模许帅争做优秀救助站长”主题征文活动的通知》

浏览量:          时间:2017-09-04 13:46:22

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开展“致敬时代楷模许帅争做优秀救助站长”主题征文活动的通知




民办函〔2017〕25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各计划单列市民政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政局:

许帅同志是继周国知、谭竹青、吴亚琴等同志之后民政系统涌现出来的又一位重大先进典型。学习和践行许帅精神,是坚持“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念,弘扬民政系统优良传统,提升民政管理服务水平的客观要求,是做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的动力源泉。根据《民政部党组关于深化学习宣传许帅同志先进事迹的意见》要求,决定在全国民政系统开展“致敬时代楷模许帅 争做优秀救助站长”主题征文活动。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征文时间

2017年9月1日至9月30日。

二、征文对象

全国各级民政部门工作人员,各地救助管理站工作人员,关注救助管理工作的专家学者及社会热心人士,其他相关民政服务机构工作人员。

三、选题范围


围绕学习许帅先进事迹,以深化改革、改进工作为切入点,就如何破解体制机制难题、规范救助管理工作、加强救助人才队伍建设等进行深入思考,选题可包括:救助管理工作体制机制的创新与实践、救助管理机构规范化建设与管理、救助管理工作风险防控、社会力量参与救助服务、滞留人员身份甄别和转介安置、完善跨省接送工作的做法及建议、救助人的精神品质和业务素质、我身边的救助故事等。

四、征文要求

(一)坚持理论联系实际,观点明确、见解独到,具有前瞻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能提出新观点、新思路和新办法。要坚持原创,且未公开发表,字数不超过2500字。

(二)征文作品的著作权归作者所有,相关法律责任由作者自负。来稿请注明作者姓名、单位、职务、联系电话、地址、邮编和电子邮件等详细信息。

(三)文章标题、体裁不限。

五、参与方式

应征文章可以通过邮件方式发送至电子邮箱xuexixushuai@126.com(邮件主题注明“学习许帅征文活动”),也可以通过信件方式邮寄至中国社会报社(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二龙路甲33号新龙大厦309室,邮编:100032)。

六、征文评选与刊登

民政部社会事务司委托中国社会报社对征文组织评审,评选出20篇优秀稿件,并适时召开许帅精神研讨会。《中国社会报》将开辟专栏,优先刊登优秀应征作品,稿酬从优。对征文作品提出的好建议、好想法、好思路,社会事务司将以适当方式在今后工作中借鉴吸收。

七、组织要求

各级民政部门要把征文活动作为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重要举措,通过举办现场报告会、收看报告会视频等方式,组织动员广大民政干部职工进一步学习许帅同志先进事迹,撰写学习体会,交流学习心得,踊跃参加征文活动。各地救助管理站等民政服务机构要积极动员干部职工深入挖掘经验做法、典型事迹、工作感悟,进行提炼总结,提出意见建议,踊跃为救助管理等民政事业建言献策,为推动民政事业改革发展作出贡献。
 

 


民政部办公厅

2017年8月30日

 



中国社会报联系人:祝  闯 010-66062108

社会事务司联系人:赵芳芳 010-58123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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