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检总局关于进口乌克兰甜菜粕和葵粕、哈萨克斯坦麦麸、坦桑尼亚木薯干检验检疫要求的公告》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17年第65号

浏览量:          时间:2017-09-05 12:47:01

质检总局关于进口乌克兰甜菜粕和葵粕、哈萨克斯坦麦麸、坦桑尼亚木薯干检验检疫要求的公告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17年第65号

 

 


根据我国专家对乌克兰甜菜粕和葵粕、哈萨克斯坦麦麸、坦桑尼亚木薯干的风险分析结果,在实地考察的基础上,经中乌、中哈、中坦检验检疫部门协商,确定了乌克兰甜菜粕和葵粕、哈萨克斯坦麦麸、坦桑尼亚木薯干输华卫生与植物卫生要求。即日起,允许符合《进口乌克兰甜菜粕检验检疫要求》《进口乌克兰葵粕检验检疫要求》《进口哈萨克斯坦麦麸检验检疫要求》《进口坦桑尼亚木薯干植物检验检疫要求》(见附件)的乌克兰甜菜粕和葵粕、哈萨克斯坦麦麸、坦桑尼亚木薯干进口。
 


附件:

1. 进口乌克兰甜菜粕检验检疫要求

2. 进口乌克兰葵粕检验检疫要求

3. 进口哈萨克斯坦麦麸检验检疫要求

4. 进口坦桑尼亚木薯干植物检验检疫要求
 


质检总局

2017年8月24日

 



相关附件:公告65号附件1-4.doc









郑州外资企业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

扫描二维码 关注我们




本文链接://www.0798ci.com/doc/24013.html

本文关键词: 质检总局, 进口, 乌克兰, 哈萨克斯坦, 坦桑尼亚, 检验, 检疫, 要求, 公告,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 2017年, 第65号

相关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