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质检质函〔2017〕464号《质检总局关于广泛开展中小企业质量技术服务活动的通知》
各直属检验检疫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认监委、标准委,总局各司局,各直属挂靠单位,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的指示精神,坚持问题导向,突出补短板、抓弱项,从生产一线的源头夯实质量提升基础,经研究决定在全国范围开展以“服务零距离、质量零缺陷”为主题的中小企业质量技术服务活动(以下简称“双零”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的意义
中小企业是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促进经济增长,扩大就业,改善民生福祉具有重要意义。中小企业既是提供产品和服务的市场主体,也是质量提升的责任主体,当前存在着质量管理水平偏低、技术创新能力不足,产品和服务竞争力不强、质量技术基础薄弱等问题,影响了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关键时期,全国质检系统要主动作为,将“双零”活动作为质量提升的重要内容,结合各自职能和技术优势,针对中小企业质量发展中的难点和痛点,实施精准帮扶,助力中小企业加强全面质量管理,提升整体质量水平,凸显质量效益,增强社会质量获得感。
二、活动内容
(一)摸清企业质量需求。采取问卷调查、企业调研、召开座谈会等多种形式,开展中小企业质量需求摸底调查,了解本地区、重点行业中小企业规模、数量、产业结构等基本情况,掌握企业质量技术基础和质量管理状况,找准中小企业质量短板,提供有效的质量问题解决方案。
(二)帮扶企业升级质量基础。免费开放中国标准服务网,公开厨具、床上用品、电饭煲、儿童玩具、家具、空气净化器等大宗消费品相关标准全文。通过全面实施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制度和建立推行企业标准“领跑者”制度,支持企业参与标准化活动,鼓励企业主动创新、制定和实施高标准。开展计量精准施“测”服务,针对企业在质量控制、分析测试、仪器仪表检定校准方面存在的问题,开展产品全寿命周期、全过程、个性化的测量服务。加强为中小企业开展检定和校准服务,引导企业完善测量管理体系,健全计量管理制度。积极开展能源计量审查,帮助企业节能降耗。在产业聚集区和老少边穷地区,优化工业产品认证检测资源的配置和布局,缩短认证周期,降低认证成本。在集中连片特困地区、扶贫工作重点县及新疆、西藏、青海等贫困地区,探索减免有机产品认证费用。
(三)服务企业技术创新。公开国家质检中心资质认定信息,开放国家计量基标准资源平台和公共检验检测服务平台,以非盈利方式为企业提供质量技术支撑。鼓励更多符合要求的企业参与计量、标准化、认证认可、检验检测领域国家有关科技计划的研究和示范应用。在现有减免措施基础上,重点支持以高新技术为支撑的科技型企业,对困难的科技型小微企业,进一步酌减甚至免收委托检测费用。推动计量实验室向中小企业免费开放,成为企业研发、设计、生产的公共试验平台。
(四)支持企业品牌建设。帮助企业将技术和知识产权优势转化为品牌优势,指导企业实施品牌战略。鼓励各级各类质量品牌示范区支持区内企业开展质量改进活动,打造一批质量竞争力强的“隐形冠军”和“小巨人企业”。扶持地理标志产品企业推进标准化生产。开展品牌宣传,传播中国品牌好声音。
(五)助力出口企业质量升级。密切跟踪、评议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及时向企业通报和解读国内外新技术法规和标准,帮扶企业做好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应对。以出口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建设为载体,为园区企业提供快速备案、优先推荐注册、便利出口检验、质量对标、技术支撑等服务。实施以“认证+”为核心的出口食品企业帮扶行动计划,帮扶企业内销转型。
(六)强化服务型中小企业质量管理。组织开展服务质量顾客满意度测评,查找制约中小服务企业质量提升的短板,研究制定有针对性的帮扶政策。探索公共服务质量监测与通报制度,引导地方政府改进对中小企业的公共服务。推动实施优质服务承诺标识和管理制度,营造优质优价的竞争环境,支持中小企业快速积累质量信誉、创建知名服务品牌。实施服务质量标杆引领计划,总结标杆企业优秀服务模式和先进质量管理方法,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带动产业链两端的中小企业提升质量水平。
(七)宣传贯彻质量政策。组织策划质量大讲坛、质量知识竞赛、质量管理小组、质量信得过班组、质量技术比武、诚信计量、计量服务行、标准论坛等群众性质量活动,宣传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普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质量知识,强化企业质量第一意识,厚植工匠文化。组织“质量奖宣讲”“质量标杆经验进万企”“优化计量提质增效”“工业计量标杆示范”等质量宣讲活动,加大先进质量管理方法特别是中国质量管理创新成果宣传力度。
(八)开展质量培训咨询。通过多种形式,为中小企业开展提供质量管理、标准、计量、认证、技术性贸易措施、实验室建设等咨询和培训服务,全面提升中小企业的质量意识和质量管理水平。选择一批发展潜力较大的中小企业,组织质量专家有针对性地开展质量诊断和技术咨询,实现上门服务。
(九)优化质量政务服务。通过门户网站、服务大厅、宣传手册等方式公布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服务方式、收费标准、收费依据、咨询电话等信息,提高透明度,接受社会监督。建立中小企业服务档案,发放质量服务卡,分类提供有针对性的支持措施和服务项目。全面推行行政许可网上审批和重要行政许可项目申请当场受理,在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前提下,缩短许可周期。开辟中小企业送检绿色通道,设立专门服务窗口。开展24小时预约服务,经企业授权后先行接收样品、代办相关业务、快递检验报告,节省时间成本。积极运用网上送检平台、移动客户端、自助服务一体机等方式,推进“互联网+检验检测”,提高工作效率。
(十)实施“一站式”质量服务。以“一个质量基础体系、一个对外服务窗口、一个质量信息平台、一个合格评定结果”为目标,针对不同区域或产业特色,探索开展质量技术基础“一站式”服务示范项目,提供计量-标准-检验检测-认证认可全链条的协同服务。建设一批质量技术基础服务外贸出口的示范工程,更好地为出口企业提供计量校准、标准化、产品检测、认证认可、品牌建设等全方位服务。
三、组织保障
(一)加强领导,形成合力。各地方要在质量提升领导小组的框架下,加强对“双零”活动的组织领导,统筹规划活动安排,协调质量、计量、标准、检验检测和认证认可等质量基础资源,形成帮扶合力。2017年质检总局重点活动安排见附件1。
(二)问题导向,细化落实。各地方各单位要始终坚持问题导向,摸清企业需求,实现精准帮扶(调查问卷可参考附件2)。要细化帮扶措施,明确工作重点,制定具体安排,稳步推进相关工作。
(三)加强督查,确保实效。各地方各单位要将“双零”活动列入重点督查内容,督促各项任务进展,确保活动取得实效。同时,在2017年12月和2018年8月底前将《服务对象基本情况反馈表》(见附件3)上报总局。
(四)总结经验,加强宣传。各地方各单位要及时总结“双零”活动典型经验,通过主流媒体加强宣传,积极传递质量正能量。总局将对各地方各单位开展的“双零”活动进行评估,对活动开展好、成效突出、中小企业满意度高的地区和单位给予表扬。
联系人:总局质量管理司 刘伟芳
联系方式:010-82261864
附件:
1. 2017年质检总局重点活动安排
2. 企业质量技术服务需求调查问卷
3. 质量技术服务活动对象基本情况反馈表
质检总局
2017年9月1日
扫描二维码 关注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