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检总局关于发布内地供港冰鲜禽肉、冷冻禽肉和冰鲜猪肉检验检疫要求的公告》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17年第68号

浏览量:          时间:2017-09-07 16:01:44

质检总局关于发布内地供港冰鲜禽肉、冷冻禽肉和冰鲜猪肉检验检疫要求的公告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17年第68号

 

 



为保障内地供港禽肉和猪肉安全卫生,质检总局和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食物及卫生局共同制定了《内地供港冰鲜禽肉的检验检疫要求》《内地供港冷冻禽肉的检验检疫要求》《内地供港冰鲜猪肉的检验检疫要求》(见附件1、2、3)。现予以发布。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附件:

1.内地供港冰鲜禽肉的检验检疫要求

2.内地供港冷冻禽肉的检验检疫要求

3.内地供港冰鲜猪肉的检验检疫要求
 

 


质检总局

2017年9月4日

 



相关附件:公告68号附件1-3.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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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关键词: 质检总局, 冷冻, 猪肉, 检验, 检疫, 公告,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 2017年, 第6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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