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厅函〔2017〕225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举办全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知识网络竞赛活动的通知》

浏览量:          时间:2017-09-08 11:13:34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举办全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知识网络竞赛活动的通知




人社厅函〔2017〕22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部署,加大普法宣传力度,提高社会公众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知识的掌握水平,特举办“全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知识网络竞赛”。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17年9月12日9:00至10月11日17:00。

二、活动主题


宣传人社法律法规,提升人社法治水平。

三、参赛对象


社会公众和全国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的干部职工。

四、活动方式及内容

(一)活动方式:网络答题与手机答题

1.网络答题:届时登录以下网站进入“全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知识网络竞赛”专题网页进行网上答题。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官方网站:http://www.mohrss.gov.cn/

中国组织人事报新闻网:http://www.zuzhirenshi.com/

中国劳动保障新闻网:http://www.clssn.com/

中国知网官方网站http://www.cnki.net/

以及相关媒体支持单位的竞赛链接入口。

2.手机答题:通过扫描二维码(附后)关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政务微信公众号(rsbzwwx)、中国组织人事报微信公众号(zuzhirenshibao)、中国劳动保障报微信公众号(laodongzhimei)、中国知网CNKI干部学习平台微信公众号(gbxs-cnki)参与竞赛活动。

(二)竞赛内容:主要包括就业创业、社会保障、人才队伍建设、人事制度改革、工资收入分配、劳动关系等方面法律法规。

活动期间,竞赛活动首页设有试题练习库。正式答题之前,参赛人员可以多次免费练习。

五、奖项设置


本次活动分别设置优秀组织单位奖和优秀个人奖。其中优秀组织单位奖按照组织发动好、参与人数多的原则,根据各省(区、市)组织动员参赛人数网上排名进行评选。优秀个人奖由计算机抽奖系统对满分答卷进行随机抽取,如满分答卷未达到奖项设置总量时,则按照试卷分数由高到低排序,按得分高低确定相应奖项。优秀组织单位奖名单将以“活动通报”的形式印发,优秀个人奖实物奖品将以邮寄等方式送达。

六、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法规司、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宣传中心

承办单位:同方知网(北京)技术有限公司

协办单位:中国劳动学会

七、有关要求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要高度重视此次竞赛活动,将竞赛活动作为法治宣传工作的重要载体,及时转发活动通知,层层部署、广泛宣传、积极动员本地区社会公众和本单位干部职工参与竞赛活动,并于10月31日前将活动总结报部法规司。

八、联系方式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法规司

联系人:康朝勇  刘呈祥

电话:010-84233710  84233758  84233759(传真)

同方知网(北京)技术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琨  陈霓

电话:010-62969002-8775/8437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2017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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