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运便字〔2017〕316号《交通运输部运输服务司关于做好2017年“公交出行宣传周”宣传海报使用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浏览量:          时间:2017-09-11 22:40:22

交通运输部运输服务司关于做好2017年“公交出行宣传周”宣传海报使用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交运便字〔2017〕31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厅(局、委):

为加强城市公共交通出行的宣传和引导,倡导绿色、安全、文明出行,支持2017年“公交出行宣传周”活动在全国范围内广泛推广,营造“优选公交、绿色出行”的舆论氛围,我部在去年“公交出行宣传周”标识和海报的基础上,组织开展了新一轮海报的征集活动,得到社会公众的积极响应,经过择优评选,现推荐1件活动标识和8件海报作品,供各地宣传使用。

请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尽快组织开展“公交出行宣传周”海报使用和宣传工作。“公交出行宣传周”期间,充分利用推荐作品,并标注“交通运输部、公安部、中华全国总工会主办”,制作宣传海报、纪念公交卡、滚动视频等,在政府部门、交通枢纽、公交中途站、地铁通道和公交(地铁)车厢等场所,利用宣传(公开)栏、公益广告位、多媒体显示屏、手机app软件启动页等进行广泛张贴和宣传,并通过网络、微博、微信等新媒体进行展示和宣传,烘托活动舆论氛围。

2017年“公交出行宣传周”活动标识、宣传海报电子版下载网址:www.dwz.cn/2017gjcx

联系人:部运输服务司 李良华、杜光远;电话:010-65292794、010-65293718、18701582660。


 



交通运输部运输服务司

2017年9月8日









郑州外资企业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

扫描二维码 关注我们




本文链接://www.0798ci.com/doc/24228.html

本文关键词: 交运便字, 交通运输部, 运输服务司, 2017年, 公交, 出行, 宣传周, 宣传, 海报, 使用, 有关事项的通知

相关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