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厅函〔2017〕17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乡村教师生活补助工作优秀案例的通报》

浏览量:          时间:2017-09-12 20:03:03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乡村教师生活补助工作优秀案例的通报




教师厅函〔2017〕1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乡村教师队伍建设。2013年,经国务院同意,教育部、财政部联合启动实施集中连片特困地区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着力改善乡村教师待遇,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四年多来,各地结合本地实际,积极谋划、勇于创新,真抓实干、稳步推进,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实施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截至目前,全国集中连片特困地区的22个省份已全部实施乡村教师生活补助,覆盖率达到100%。在中央政策的引领下,许多省份主动作为、加大投入,自筹资金进一步扩大了实施范围,有的将非连片特困地区纳入实施范围,有的将高中和幼儿园阶段纳入实施范围;一些非连片特困地区省份也自主出台了本地区的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实施以来,乡村教师职业吸引力明显增强,职业荣誉感和幸福感显著提升,乡村教师“下不去、留不住”的局面得到有效缓解,一些地方出现了城镇教师争相到乡村学校任教的可喜局面。

为推广各地经验做法、宣传先进典型,推动形成学习借鉴、竞相发展的良好局面,经各地推荐、专家评选等环节,共评选出13个优秀工作案例,现予以通报。我国第33个教师节即将来临,各地要认真贯彻落实好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关于教育和教师工作的指示,铆足干劲、锐意进取,努力学习借鉴优秀案例做法,结合实际进一步扩大乡村教师生活补助实施范围,逐步提高补助标准,不断改善乡村教师待遇,努力造就一支素质优良、甘于奉献、扎根乡村的教师队伍,为我国教育事业发展、国家发展和民族振兴做出新贡献。




附件:乡村教 师生活补 助工作优秀案 例




 


教育部办公厅

2017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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