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检总局关于受理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申报的公告》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17年第71号

浏览量:          时间:2017-09-18 23:03:53

质检总局关于受理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申报的公告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17年第71号

 






日前,怀仁县金沙滩羔羊肉业有限公司等单位申请对怀仁羔羊肉(塞外鲜牌速冻羔羊肉、大材地牌羊肉熟食制品)等84项产品进行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根据《原产地标记管理规定》及其实施办法和《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评定通则》《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工作导则》等规定,经各直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初审,质检总局采信第三方评定机构评定结果,怀仁羔羊肉(塞外鲜牌速冻羔羊肉、大材地牌羊肉熟食制品)等产品符合相关规定的保护条件,质检总局拟对其实施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现将本次拟保护的产品及相关信息公告如下:

 

 

《质检总局关于受理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申报的公告》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17年第71号




如有关单位或个人对上述产品申请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持有异议,可自公示之日起1月内向质检总局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管理办公室书面提出,并说明异议具体内容及理由。

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管理办公室联系方式:

质检总局通关业务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马甸东路9号

邮编:100088

电话:010-82262431

传真:010-82260138

电子邮箱:lisj@aqsiq.gov.cn





 

质检总局

2017年9月13日









郑州外资企业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

扫描二维码 关注我们




本文链接://www.0798ci.com/doc/24465.html

本文关键词: 质检总局, 受理, 生态, 原产地, 产品, 保护, 申报, 公告,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 2017年, 第7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