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厅发〔2017〕123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17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
浏览量: 时间:2017-09-18 23:21:31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17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
人社厅发〔2017〕12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
根据2017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数据统计分析,经商民政部,现将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2017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各级别各科目合格标准均为60分(试卷满分均为100分)。
二、请各地按上述合格标准对考试人员成绩进行复核,与我部人事考试中心核对相关数据,确认无误后,按附件要求逐项填写,并于2017年9月30日前送我部人事考试中心,附件数据作为发放资格证书的依据。
三、请按照有关文件精神,及时向社会公布考试合格标准,并抓紧做好证书发放等考试后期的各项工作。
附件:2017年度社 会工作者职 业水平考试情 况统 计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2017年9月11日
扫描二维码 关注我们
本文链接://www.0798ci.com/doc/24470.html
本文关键词: 人社厅发,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办公厅, 2017年度, 社会工作者, 职业, 水平, 考试, 合格, 标准, 有关问题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