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资厅发〔2009〕29号 关于印发《国土资源科普基地推荐及命名暂行办法》的通知
浏览量: 时间:2017-09-19 23:07:21
关于印发《国土资源科普基地推荐及命名暂行办法》的通知
国土资厅发〔2009〕2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计划单列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解放军土地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土资源局,各派驻地方的国家土地督察局,中国地质调查局及部其他直属单位,部机关各司局:
《国土资源科普基地推荐及命名暂行办法》已经2009年2月26日第8次部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印发。
创建国土资源科普基地,是加强科普基础设施建设、普及地球科学知识、提升国土资源事业公众认知度的有效途径,是构建保障和促进科学发展新机制的具体实践。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各有关单位应积极创造条件,创建国土资源科普基地,为国土资源知识普及和政策宣传打造高水准的科普平台,进一步提升国土资源事业的公众认识度及社会影响力。
附件1:国土资源科普基地推荐及命名暂行办法
附件2:国土资源科普基地标准
国土资源部办公厅
二○○九年三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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