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基厅函〔2017〕35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实施2017年度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校外活动保障和能力提升项目工作的通知》

浏览量:          时间:2017-09-20 23:53:50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实施2017年度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校外活动保障和能力提升项目工作的通知





教基厅函〔2017〕3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

根据国家“十三五”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青少年校外教育事业发展计划,2016年度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校外活动保障和能力提升项目已顺利完成。为了用好管好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提高项目资金使用效益,现就做好2017年度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校外活动保障和能力提升项目工作通知如下。

一、资金支持对象

各级政府投资建设的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满足下列条件的,应当予以优先支持:

1.活动场所完全用于青少年校外活动,无转让、转租、出租、出借等现象,活动场所使用率高,社会评价好;

2.活动场所管理制度完善,财务管理规范;

3.当地政府支持,日常运转经费有保障;

4.“十三五”规划和2017年度工作任务明确;

5.申请的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设定科学,便于考核与评价;

6.申请的项目预算编制符合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和经济合理性。

无正当理由,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支持:

1.在以前年度取得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项目期间,未能按任务书或合同要求完成任务或履行承诺不好的;

2.活动场所已经停用或不完全用于青少年校外活动,转让、转租、出租、出借等现象严重的;

3.当地政府支持力度小,日常运转经费难以保障的;

4.活动场所管理制度不健全,财务管理不规范的;

5.“十三五”规划和2017年度工作任务不明确,项目实施方案可行性差的;

6.申报的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设定不合理,不便于考核与评价的;

7.申报的项目预算编制不符合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和经济合理性的;

8.2016年度绩效考核不合格的;

9.信息披露失真的;

10.其它不予支持的情形。

二、资金使用范围

1.公益性活动开展补助。支持活动场所组织开展教育部、财政部、全国青少年校外教育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举办的“少年传承中华传统美德”系列教育活动、“圆梦蒲公英”活动、科普教育活动、课后服务活动、中小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和其他公益性活动。

2.资源开发补助。支持活动场所开发与学校教育互补、有地域特点和文化特色、以生存体验、素质拓展、科学实践、专题教育、兴趣培养为主要内容的公益性校外活动资源。

3.人员培训补助。支持活动场所管理人员和骨干教师参加专业培训。

4.修缮维护和设备更新补助。支持活动场所修缮维护和添置更新设备,修缮维护补助不超过150万元,设备更新补助不超过30万元。

三、项目的确定


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当科学设定本省(区、市)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制定项目实施方案,明确本省(区、市)项目遴选办法和资金支持标准,按序确定2017年度拟支持项目和备选项目,提交教育部核准。无资金支持标准、标准制定不科学或执行不力的,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本年度暂不支持。备选项目数量由各省(区、市)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根据规划和资金支出标准自行确定,备选项目数量原则上不超过拟支持项目数量。备选项目中应有拟支持项目中不同资金支持等级的项目,以便递补。确实无法递补的,教育部将视情况予以全国统筹。

四、各省(区、市)预算控制数

教育部将统一下达2017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青少年校外活动保障和能力提升项目预算控制数。

五、项目实施截止日

项目实施截止日为:2018年12月31日。

六、监督与管理

1.项目资金实行项目单位负责人负责制。获得项目资金支持的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要建立健全内部控制机制,专款专用,专账管理,严格按照审定的范围使用项目资金,不得超范围、超标准开支。项目资金不得用于偿还债务、支付利息、对外投资、弥补其他项目缺口等,不得从项目资金中提取管理费用、工作经费,不得用于人员开支和办公开支,不得用于国家规定禁止列支的其他支出。凡发现有上述情形的,一律不予支持。

2.项目资金使用涉及政府采购范围的,应当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制度执行。

3.项目资金用于基本建设应当严格履行基本建设审批程序,落实相关建设标准和要求,严禁超标准建设和豪华建设,并确保工程工期和质量。

4.为进一步落实“放管服”有关政策,本着权责对等和实事求是的原则,将项目遴选、支持标准的确定、预算和绩效目标审核等权利下放给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单项支持额度国家不再做统一规定,由各省(区、市)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决定。各省(区、市)要充分发挥省级统筹作用,集中财力重点支持有一定影响、资金需求有一定额度的项目,坚决杜绝将专项彩票公益金作为日常运转补助经费。各省(区、市)在资金分配时不得搞平均主义,无目标不予支持,无任务不予安排,以确保项目资金发挥应有的作用。

5.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项目支出的绩效考核,于2018年2月底前,将上一年度项目资金管理使用情况以及年度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报送教育部。绩效考核情况应作为下年度分配资金的重要因素之一。

6.对于截留、挤占、挪用、虚列、套取项目资金等行为,将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七、有关要求

1.请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认真做好本省(区、市)范围内符合条件的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的摸底和核实工作,核定具有项目申报资格的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名单(含示范性综合实践基地),并根据单位编码的编排规则(见附件1),对活动场所进行编码。务必于2017年9月15日18:00前将核定的名单(格式见附件2)报教育部基础教育司,以确保2017年度项目申报系统升级工作如期完成。逾期不报的,则视为该省(区、市)2017年度无符合要求的项目单位。

2.请各省(区、市)于2017年9月18日9:00起,开始登陆http://xwhd.cee.edu.cn,进入“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青少年校外教育事业发展项目管理与服务系统”,提交本省(区、市)2017年度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样式见附件2)、实施方案(格式自定,上传即可)、项目遴选办法(格式自定,上传即可)、资金支持标准(格式自定,上传即可)以及2017年度拟支持项目和备选项目情况一览表。各省(区、市)务必于2017年9月22日24:00前,完成申报和审核工作,届时系统将关闭申报和省级及以下审核功能。

3.请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拟支持项目和备选项目的校外活动场所于2017年9月18日9:00起,开始登陆http://xwhd.cee.edu.cn,进入“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青少年校外教育事业发展项目管理与服务系统”,严格按照上述时间要求进行项目申报。教育部不接收非系统申报。各项目填报的有关具体要求由各省(区、市)提出。各省(区、市)确定的拟支持项目,不能按时提交申报资料或经审核未获准的,同等级支持额度项目有序递补。确实无递补的,剩余资金用于全国统筹。

4.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在教育部、中国教育发展基金会组织专家对申报资料进行审核通过后,再下载打印,装订成册,以正式函件形式一式两份分别报教育部基础教育司和中国教育发展基金会。

5.请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按要求严格把关填报材料。申报材料质量将作为以后年度分配资金因素之一。

在具体执行过程中,如有问题,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联系人及方式:

基础教育司:邹庆禹,电话:010-66096919;

财 务 司:茹家团,电话:010-66096409。
 

 

 

 


附件:

1.“单位编 码”编排规 则

2.2017年度符合中央专项彩 票公益金支持条件的青 少年校外活动场所名 单及承 诺书

3.中央专项彩 票公益金支持校 外活动保障和能力提 升项目支出绩 效目标申 报表

4.2017年度拟支持项 目情况一 览表

5.2017年度备选项 目情况一 览表

6.中央专项彩 票公益金支持校 外活动保障和能 力提升项目申 报书(2017年度)





 

教育部办公厅

2017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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