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检特函〔2017〕56号《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局关于开展2017年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员(A类)考核工作的通知》
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局关于开展2017年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员(A类)考核工作的通知
质检特函〔2017〕5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为满足全国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员(A类)报考需求,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人员管理办法》,我局决定于2017年10月下旬组织全国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员(A类)考核。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时间与地点
本次考核时间暂定于10月下旬。地点设于浙江省杭州市。具体考核地点、报到时间由中国特种设备安全与节能促进会另行通知。
二、组织与考场要求
本次考核由我局统一组织、统一出题和试卷评定。委托中国特种设备安全与节能促进会负责考场布置(考场实行一人一桌制)。
参考人员必须携带身份证参加考核。不得携带任何电子设备(包括手机、计算器)进入考场,闭卷考试不能携带任何与考核相关的资料,开卷考试可携带《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人员培训考核大纲》等相关资料。
三、人员与考核内容
我局已对各省于2017年8月31日之前报送的考核人员进行了资格确认(确认人员名单见附件)。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员的考核按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人员培训考核大纲》进行。考核范围包括安全监察基础知识、特种设备专业知识、安全监督管理知识、安全分析监察技能、事故技术分析、行风廉政建设要求等内容。
请各省及时通知本省参考人员,相关事宜可与我局或中国特种设备安全与节能促进会联系。
联系人(质检总局):胡素峰,联系电话:010-82262262;
联系人(中特促进会):李 红,联系电话:010-84284287。
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局
2017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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