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核安发〔2017〕241号《国家核安全局关于颁发2017年第三批民用核设施核反应堆(核动力厂)操纵人员执照的通知》

浏览量:          时间:2017-10-19 19:50:03

国家核安全局关于颁发2017年第三批民用核设施核反应堆(核动力厂)操纵人员执照的通知




国核安发〔2017〕241号






国家能源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核设施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有关规定,我局对中核核电运行管理有限公司等9家核设施营运单位民用核设施核反应堆操纵人员执照考核进行了监督,对执照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结合你局的审查意见,认为潘海波等338人满足相关要求,批准颁发民用核设施核反应堆操纵人员执照(基本信息见附件)。

特此通知。


附件:民 用核 设施核反 应堆操纵人 员执照基本信 息




 

国家核安全局

2017年10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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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链接://www.0798ci.com/doc/2540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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