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产函〔2017〕1029号《文化部关于公布第一批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创建资格名单的通知》
文化部关于公布第一批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创建资格名单的通知
文产函〔2017〕102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广播电视局:
为贯彻落实《国家“十三五”时期文化发展改革规划纲要》和《文化部“十三五”时期文化发展改革规划》,加强对文化产业园区的规范引导,根据《文化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创建工作的通知》(办产函〔2016〕320号),文化部开展了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创建申报工作。在省(区、市)人民政府和文化行政部门推荐、地市(区)人民政府和文化行政部门积极申报的基础上,经专家评审、实地考察和公示,现将第一批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创建资格名单公布如下(按行政区划顺序):
河北 “21世纪避暑山庄”文化旅游产业园区
吉林 吉林省东北亚文化创意科技园
浙江 杭州市白马湖生态创意城
江西 景德镇市陶溪川文创街区
山东 台儿庄古城文化产业园
湖南 湘潭昭山文化产业园
广东 广州北京路文化核心区
重庆 重庆市南滨路文化产业园
云南 建水紫陶文化产业园区
甘肃 兰州创意文化产业园
请上述园区所在地省(区、市)文化行政部门做好创建工作的督导,突出创建过程,定期评估创建效果,确保创建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并及时向文化部反馈创建工作进展和创建期间重大事项。地市(区)人民政府作为创建主体,要进一步完善相应工作机制,加强对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推进,对本地区创建园区给予相应保障措施,协调解决相关重大问题,确保创建成功。
希望各创建主体和创建园区珍惜创建资格,科学制定规划,确保按要求、按进度、高质量完成示范园区创建各项任务,为推动当地乃至全国文化产业发展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特此通知。
文化部
2017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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