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办稽察〔2017〕1663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印发〈项目稽察“双随机、一公开”实施指南〉的通知》【全文废止】
浏览量: 时间:2022-08-17 08:06:33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印发〈项目稽察“双随机、一公开”实施指南〉的通知》【全文废止】
发改办稽察〔2017〕1663号
全文废止,废止依据:2022年7月26日发布的《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修改、废止部分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和一般政策性文件的决定》(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5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副省级省会城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
为推进项目稽察“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规范、有序开展,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在项目稽察中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实施意见〉的通知》(发改稽察〔2016〕2667号)要求,国家发展改革委制定了《项目稽察“双随机、一公开”实施指南》。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开展项目稽察“双随机、一公开”工作。
附件:项目稽 察“双随 机、一公 开”实施指 南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2017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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