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卫医资源便函〔2017〕368号《国家卫生计生委医政医管局关于开展县级医院信息采集工作的函》
浏览量: 时间:2017-10-27 19:42:46
国家卫生计生委医政医管局关于开展县级医院信息采集工作的函
国卫医资源便函〔2017〕36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计生委医政医管处(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医政处:
为落实《全面提升县级医院综合能力工作方案》(国卫医发〔2014〕48号)的相关要求,更好的开展2017年度县医院医疗服务能力调查工作,减少中间环节,确保数据采集准确、有效,我局决定开展县级医院信息采集工作。请你处(局)组织做好本辖区内信息填报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采集范围包括公立的县级(含县、县级市、市辖区)综合医院,不含中医医院、妇幼保健院等各类专科医院。请你处(局)按照《县级医院信息采集表》的说明填写,确保名称规范,信息准确。汇总后(形成Excel总表),于10月30日下班前,以电子邮件形式反馈我局。
联系人:医疗资源处 王磊、万疆、王斐
电话:010-68792963、68791885、68791889
邮箱:yzygjzyc@nhfpc.gov.cn
附件:县级医院信息采集表
国家卫生计生委医政医管局
2017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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