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办厅函〔2017〕1632号《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7年度环保系统政府网站绩效评估工作的通知》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7年度环保系统政府网站绩效评估工作的通知
环办厅函〔2017〕163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各派出机构、有关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环保系统政府网站建设,提高政府网站建设管理水平,推动持续改进环境信息公开工作。根据《环境保护部落实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实施方案》(环办厅函〔2017〕635号)要求,我部计划开展2017年度环保系统政府网站绩效评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范围
(一)省级环保厅(局)网站: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福建省、江西省、山东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西藏自治区、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二)派出机构网站:环境保护部华北督察局、华东督察局、华南督察局、西北督察局、西南督察局、东北督察局,华北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华东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华南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西南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东北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西北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
(三)直属单位网站:环境应急与事故调查中心、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中国环境监测总站、中日友好环境保护中心(环境发展中心)、环境与经济政策研究中心、中国环境报社、中国环境出版有限责任公司、核与辐射安全中心、环境保护对外合作中心(环境公约履约技术中心)、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环境规划院、环境工程评估中心、卫星环境应用中心、中国-东盟环境保护合作中心、固体废物与化学品管理技术中心、中国环境科学学会、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中华环境保护基金会、中国环境文化促进会、中国环境新闻工作者协会、中国生态文明研究与促进会、北京会议与培训基地、北戴河环境技术交流中心。
二、评估指标
主要包括信息公开、办事服务、互动交流、网站管理以及加减分项等内容(具体指标见附件1、附件2)。
三、评估方法
评估工作将通过网络访问、用户体验、人工核查、安全扫描和问卷调查等方式进行。
四、评估时间
2017年11月1日至30日,采集相关数据进行评估。
五、其他事项
请各参评单位分别填写《2017年度环保系统政府网站运维管理与特色推荐调查表(省级)》(见附件3)和《2017年度环保系统政府网站运维管理调查表(派出机构及直属单位)》(见附件4),于2017年11月10日前将填写完整的电子版调查表及相关文档发送至survey@mep.gov.cn。
联系人:环境保护部办公厅王飞
电话:(010)66556039 66556694
联系人:环境保护部信息中心 符春艳、陈煜欣
电话:(010)84665785 84665825
附件:
1.2017年度环 保系统政府网 站绩效评估指 标体系及评分细 则(省级)
2.2017年度环 保系统政府网 站绩效评估指 标体系及评分细 则(派出机构及直属单 位)
3.2017年度环 保系统政府网 站运维管理与特 色推荐调 查表(省级)
4.2017年度环 保系统政府网 站运维管理调 查表(派出机 构及直属单 位)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
2017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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