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办计〔2017〕76号《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农业部规划设计研究院加工所顺义综合试验基地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和概算的批复》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农业部规划设计研究院加工所顺义综合试验基地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和概算的批复
农办计〔2017〕76号
《关于报送〈农业部规划设计研究院加工所顺义综合试验基地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请示》(农规基发〔2017〕2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原则同意该项目初步设计。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科研实验用房5447.78平方米,锅炉房215平方米,地下消防泵房60.5平方米,配套道路、给排水、消防、供电、燃气、热力等场区工程。核定项目概算总投资3191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2744.83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为352.34万元,预备费93.83万元。投资来源为中央预算内投资2991万元,自筹资金200万元。
请据此批复,按照农业基本建设项目管理规定,抓紧组织项目实施工作。要按照相关招标投标管理规定,认真做好招标投标工作。每月28日前通过农业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http://202.127.42.173/acb/busimis/login.jsp)和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http://kpp.ndrc.gov.cn),填报截至当月的项目进度、资金支出等相关信息。同时,按照《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完善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数据强化按月调度和定期总结工作的通知》(农办计〔2015〕48号)要求,分别于每年1月3日和7月3日前,报送项目全年和半年总结,包括投资安排及到位情况、项目实施进展情况、监管措施、项目效益、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有关建议等内容。项目建成后,项目建设单位要及时开展竣工验收工作,尽早发挥中央预算内投资效益。
附件:农 业部规划设计研 究院加工所顺 义综合试验基 地建设项目概 算核 定表
农业部办公厅
2017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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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链接://www.0798ci.com/doc/2580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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