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厅运行函〔2017〕584号《关于举办第六届全国减轻企业负担政策宣传周活动的通知》
关于举办第六届全国减轻企业负担政策宣传周活动的通知
工信厅运行函〔2017〕584号
国务院减轻企业负担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办公厅,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减轻企业负担领导小组(联席会议):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降低制造业企业成本的决策部署,加大惠企减负政策宣传力度,经研究,国务院减轻企业负担部际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将于2017年10月31日至11月5日举办第六届全国减轻企业负担政策宣传周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内容
本届宣传周将全面宣传解读近年来国务院及有关部门、各地区采取的减轻企业负担政策措施,特别是今年出台的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政策措施、取得的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和涉企保证金清理规范工作成果等,帮助企业了解和享受有关惠企减负政策,解决实际负担问题,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企业发展的舆论氛围,为稳定经济增长发挥积极作用。
二、主要安排
(一)举办全国减轻企业负担政策宣传周启动仪式;
(二)发布企业负担调查评价报告;
(三)开展减轻企业负担政策系列访谈;
(四)组织减轻企业负担政策专题报道;
(五)举办减轻企业负担政策巡讲、现场咨询等系列活动;
(六)编印《减轻企业负担政策解答(2017)》并向企业免费发放。
其中,10月31日上午(9:30-10:30)召开全国减轻企业负担政策宣传周电视电话会议,联席会议成员、工业和信息化部副部长辛国斌同志将出席会议并讲话。全国电视电话会议主会场设在工业和信息化部西单办公区(北京市西长安街13号)综合楼二层B206会议室,参加人员为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北京市减轻企业负担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和各区县减轻企业负担工作机构,有关行业协会和中央新闻媒体。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分会场(有条件的可扩大至地市县),参加人员为各级减轻企业负担领导小组(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以及地方新闻媒体。
三、有关要求
(一)要高度重视减轻企业负担政策宣传工作。结合本地区和部门实际,精心组织、细致筹划,开展形式多样的政策宣传活动,特别是要发挥各成员单位和新闻媒体的作用,形成密切配合、上下联动的工作局面。
(二)坚持问题导向,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近年来,各地对全国企业负担调查、第三方评估及企业举报反映的典型问题和薄弱环节进行整治。要通过现场咨询、政策培训等方式,加大对问题整改情况、相关政策落实的宣传。发挥全国减轻企业负担综合服务平台作用,帮助企业了解涉企收费、保证金、惠企减负政策清单,进一步推动政策落地,切实帮助企业解决实际负担问题。
(三)认真组织参加宣传周电视电话会议。请联席会议办公室成员及联络员、北京市减轻企业负担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和各区县减轻企业负担工作机构的相关负责同志10月31日上午在北京主会场参加电视电话会议,其他省(区、市)减轻企业负担工作机构做好本地区分会场组织工作。参会回执请于10月26日17:00前反馈联席会议办公室。
(四)请各成员单位和各地区及时总结政策宣传活动的经验成效,并将有关情况报联席会议办公室。
国务院减轻企业负担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代章)
2017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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