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17年第90号《质检总局关于公布获得生态原产地保护产品名单的公告》

浏览量:          时间:2017-11-08 20:29:24

质检总局关于公布获得生态原产地保护产品名单的公告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17年第90号






根据《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评定通则》等规定,经审核评定,批准怀仁羔羊肉制品(塞外鲜牌、大材地牌)等85项产品为生态原产地保护产品,准予其使用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标志,自即日起实施保护。现将获得生态原产地保护的产品名单予以公布。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17年第90号《质检总局关于公布获得生态原产地保护产品名单的公告》



特此公告。






 

质检总局

2017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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