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办外〔2017〕11号《农业部办公厅关于更新农业走出去重点项目储备库的通知》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更新农业走出去重点项目储备库的通知
农办外〔2017〕11号
为深入贯彻近年来中央1号文件和促进农业对外合作若干意见等文件精神,落实农业对外合作部际联席会议工作部署,加快推进农业走出去,全面梳理境外农业投资合作项目进展情况,经研究,决定在2015年和2016年农业走出去重点项目储备库基础上更新完善项目信息。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入库标准
1.在境外投资额500万元(人民币)以上。
2.在境外投资的粮食作物、经济作物、畜牧业、远洋渔业(含水产养殖)的生产、加工、仓储、物流等项目,以及种子、农(兽)药、化肥等投入品类项目。
3.境外农业合作园区建设项目。
4.各类境外涉农并购、参股项目。
5.已经启动实施,具备一定基础的项目。
二、项目信息填报要求
1.新项目由各企业按照要求填报。
2.地方企业按属地化原则和管理权属,由各省(区、市)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汇总。中央企业通过中国农业国际交流协会推荐汇总。
3.填报科目包括:项目名称、合作国、项目类型、项目目标、项目内容、分行业投资额、当年投资和年度投资计划、进展情况、实施单位等(见附表)。
4.企业要对填报内容真实性负责,各省(区、市)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和中国农业国际交流协会要对项目认真审核。
三、有关要求
请各省(区、市)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及中国农业国际交流协会做好项目统计工作,于2017年12月8日之前将项目信息汇总后报农业对外合作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农业部国际合作司)。
联系人:徐甲坤刘祖昕
电话:010-59192243,010-59192540
邮箱:hezuoban@agri.gov.cn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农展馆南里11号
邮编:100125
附件:农 业走出去重点项 目储备库项 目信息统 计表(表样)
农业部办公厅
2017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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