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关于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化验取样记录单〉的公告》海关总署公告2017年第54号

浏览量:          时间:2017-11-10 23:55:27

《海关总署关于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化验取样记录单〉的公告》





海关总署公告2017年第54号






为规范海关进出口货物化验样品取样操作,保护相对人合法权益,我署决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化验取样记录单》进行修订,现予以公布(详见附件)。

本公告自2017年12月1日起实施。

特此公告。




附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海 关进 出口货 物化验取样记 录单(修订稿).doc




 

海关总署

2017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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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链接://www.0798ci.com/doc/2615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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