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办科技函〔2017〕1654号《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做好2017年度交通运输科技统计工作的通知》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做好2017年度交通运输科技统计工作的通知
交办科技函〔2017〕165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计划单列市交通运输厅(局、委),有关交通运输企业、高等院校,部属有关单位:
根据《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2018年度公路水路行业统计报表制度的通知》(交办规划函〔2017〕1510号),部决定组织开展2017年度交通运输科技统计工作(以下简称科技统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计工作要严格按照国家统计局批准的《交通运输科技统计报表制度》(国统制〔2016〕101号)执行,统计期为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交通运输科技统计报表制度》可登陆交通运输部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子站(http://zizhan.mot.gov.cn/zfxxgk/bnssj/zhghs/201710/t20171025_2928492.html)下载。
二、各单位要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填报统计资料,不得迟报、虚报、瞒报、漏报。统计报表须经本单位负责人确认后于2018年2月15日前发送至部科技统计专用邮箱:jtkjtj@catsic.com。
三、各单位要密切关注交通运输科技统计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进一步加强统计资料的分析应用,更好地支撑科技管理和科技决策,服务行业提质增效、转型升级。部将对各单位统计工作质量予以考核并通报。
四、各级交通运输科技主管部门、有关交通运输企业、高等院校、部属有关单位要根据部统一部署,提早布置本单位科技统计工作。在确保统计人员相对稳定的前提下,积极组织相关统计人员参加统计专业培训。
请各单位精心组织,加大投入,严把数据质量关,确保2017年度交通运输科技统计工作按期、高质量完成。
联 系 人:部科技司 林小平
联系电话:(010)65292812
技术支持单位联系人:交通运输部科学研究院 夏 丹、马海燕
联系电话:(010)58278321、(010)58278319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2017年11月9日
扫描二维码 关注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