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科技函〔2017〕242号《环境保护部关于同意国家环境保护饮用水水源地保护重点实验室和国家环境保护地下水污染模拟与控制重点实验室通过验收的通知》
环境保护部关于同意国家环境保护饮用水水源地保护重点实验室和国家环境保护地下水污染模拟与控制重点实验室通过验收的通知
环科技函〔2017〕242号
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
按照《国家环境保护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环发〔2004〕138号)有关规定,你院向我部报送了《国家环境保护饮用水水源地保护重点实验室建设总结报告》《国家环境保护地下水污染模拟与控制重点实验室建设总结报告》。2017年7月,我部对依托你院建设的国家环境保护饮用水水源地保护重点实验室和国家环境保护地下水污染模拟与控制重点实验室进行了验收。
我部认为,你院完成了《国家环境保护饮用水水源地保护重点实验室建设计划任务书》和《国家环境保护地下水污染模拟与控制重点实验室建设计划任务书》确定的建设任务。建设期内,围绕我国饮用水水源地污染特征、监控预警技术、综合管理技术等问题开展研究,在水源地污染源解析、水源污染风险评估以及突发型和累积型风险预警等关键技术及应用方面取得了一批科研成果,完成了水污染防治法修订相关技术论证报告,起草了全国城市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以及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管理相关技术规范等,为我国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管理与决策提供了科学依据和技术支撑;围绕我国地下水污染源强评价、过程模拟、风险评估与污染防治关键理论与技术开展研究,在地下水污染精准快速识别、地下水污染防控关键技术及地下水环境系统优化调控与管理等方面取得了一批科研成果,为国家地下水环境管理决策提供了有效的科学依据和技术支撑。同时,国家环境保护饮用水水源地保护重点实验室和国家环境保护地下水污染模拟与控制重点实验室软硬件设施进一步完善,管理制度不断健全,形成了结构合理、稳定高效的科研团队,建立“开放、流动、联合、竞争”的运行机制,达到了验收要求。
经研究,我部同意国家环境保护饮用水水源地保护重点实验室和国家环境保护地下水污染模拟与控制重点实验室通过验收。
请你院按照《国家环境保护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在现有工作基础上,围绕国家环境保护重点任务,进一步集聚人才,加强与有关单位的科研合作,注重科学研究与环境管理的结合,重视重点实验室建设工作,更好地为国家环境管理工作提供支撑。
附件:重点实验室名称、主任和依托单位
环境保护部
2017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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