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消费〔2017〕299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食品企业质量安全检测技术示范中心”名单(第四批)的通知》

浏览量:          时间:2017-12-05 03:08:19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食品企业质量安全检测技术示范中心”名单(第四批)的通知






工信部消费〔2017〕29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有关单位:

为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消费品工业“三品”专项行动营造良好市场环境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6〕40号)精神,依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申报“食品企业质量安全检测技术示范中心”的通知》(工信厅消费函〔2017〕571号),以及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等相关规定,经企业自愿申报、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推荐、专家评审、网上公示,现将“食品企业质量安全检测技术示范中心”名单(第四批)予以印发。

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继续加强工作指导,积极支持食品企业质量安全检测技术示范中心开展工作,加快推进食品企业质量安全检测能力建设。各食品企业质量安全检测技术示范中心要切实发挥服务、指导、示范及带动作用,为食品生产企业特别是中小食品生产企业提供人员培训、委托检测、应急检测等相关服务,不断提升食品行业质量安全保障水平。

特此通知。





附件:“食 品企业质 量安全检测技 术示范中 心”名单(第四批)





 

工业和信息化部

2017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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