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质检监函〔2017〕632号《质检总局关于2017年第3批童车等50种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情况的通报》

浏览量:          时间:2017-12-05 22:42:10

质检总局关于2017年第3批童车等50种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情况的通报





国质检监函〔2017〕63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2017年7月至10月,质检总局组织开展了第3批童车等50种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涉及日用及纺织品、电子电器、轻工产品、建筑和装饰装修材料、农业生产资料、机械及安防产品、电工及材料产品等7类产品。现将抽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本次共抽查2838家企业生产的2847批次产品(不涉及出口产品)。经检验,2550家企业生产的2559批次产品合格,产品抽样合格率为89.9%;检出288批次不合格,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为10.1%。其中,机械及安防产品的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低于5%;建筑和装饰装修材料、农业生产资料产品的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介于5%至10%之间;日用及纺织品、电子电器、轻工产品、电工及材料产品的不合格产品检出率高于10%。

(二)拒检情况。在本次抽查中,有2家企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的规定,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监督抽查。分别是:上海市的上海庞驰医疗器械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在单臂操作助行器产品抽查中拒检;陕西省的西安天正电力科技有限公司在复合外套无间隙金属氧化物避雷器产品抽查中拒检。

(三)按企业生产规模划分,本次抽查的大、中、小型企业数分别占抽查企业总数的15.7%、24.3%、60%,不合格产品检出率分别为4.4%、8.6%、12.3%。

(四)按照抽查企业数划分,7类产品抽查比例见下图。

 

国质检监函〔2017〕632号《质检总局关于2017年第3批童车等50种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情况的通报》

 



一是日用及纺织品抽查了441家企业生产的441批次产品,包括机动车儿童乘员用约束系统、休闲(运动)服装、皮凉鞋、童鞋、玩具、童车、轮滑鞋7种产品,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为12.2%;二是电子电器抽查了362家企业生产的362批次产品,包括电饭锅、电冰箱、皮肤及毛发护理器具、厨房机械、有源音箱、LED控制装置、机顶盒、手持式信息处理设备8种产品,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为10.8%;三是轻工产品抽查了306家企业生产的313批次产品,包括家用清洁剂、软体沙发、办公椅、儿童家具、单臂操作助行器、家用太阳能热水系统6种产品,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为17.9%;四是建筑和装饰装修材料抽查了475家企业生产的475批次产品,包括建筑用密封胶、建筑防水卷材、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带肋钢筋、新型墙体材料(砖和砌块)、建筑用夹层玻璃、绝热用模塑聚苯乙烯泡沫塑料6种产品,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为9.5%;五是农业生产资料抽查了164家企业生产的164批次产品,包括钾肥、通用小型汽油机、铡草机(青饲料切碎机)、潜水电泵4种产品,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为9.8%;六是机械及安防产品抽查了601家企业生产的603批次产品,包括消防应急灯具、加工中心(含数控铣床)、冷水水表、单相电能表、人民币鉴别仪、机动车辆制动液、汽车轮胎、汽车用制动器衬片、发动机润滑油、摩托车轮胎10种产品,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为4.1%;七是电工及材料产品抽查了489家企业生产的489批次产品,包括塑料外壳式断路器、家用和类似用途剩余电流动作断路器、数字通信用聚烯烃绝缘水平对绞电缆(数据缆)、电力变压器、复合外套无间隙金属氧化物避雷器、光伏并网逆变器、电弧焊机、滚动轴承、家用和类似用途插头插座9种产品,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为10.8%。

(五)本次抽查产品的主要特点。一是实施“双随机、一公开”,随机确定检验机构、随机确定抽查企业,强化了监督抽查抽样的随机性。二是突出抽查集中产区。结合产品区域分布特点,对皮肤及毛发护理器具、厨房机械、有源音箱、LED控制装置、机顶盒、手持式信息处理设备、通用小型汽油机、铡草机(青饲料切碎机)、潜水电泵等产品集中产区的生产企业进行了重点抽查。

二、抽查结果分析

(一)童车。抽查了8个省(市)95家企业生产的95批次产品,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为5.3%。本次抽查重点检验了童车产品的机械物理性能、燃烧性能、特定迁移元素和部分产品标识等四大类136个项目。经检验,有5批次产品不符合标准的规定,涉及到前后稳定性、危险夹缝、小零件、动态耐久性试验、适用年龄和体重、安全警示项目。

(二)玩具。抽查了3个省88家企业生产的88批次产品,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为4.5%。本次抽查重点检验了玩具产品的机械物理性能、燃烧性能、特定元素的迁移(锑、砷、钡、镉、铬、铅、汞、硒)、标志和使用说明等四大类70个项目。经检验,共有4批次产品不符合标准的规定,涉及到刚性材料上的圆孔、可触及的锐利尖端、尖端、塑料袋或塑料薄膜、声响要求项目。

(三)童鞋。抽查了6个省(市)50家企业生产的50批次产品,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为26%。本次抽查重点检验了童鞋产品的剥离强度/帮底剥离强度/帮底剥离强度或底墙与帮面剥离强度等23个项目。经检验,共有13批次产品不符合标准的规定,涉及到外底耐磨性能/耐磨性能、重金属总量铅/可萃取的重金属铅(Pb)、重金属总量镉/可萃取的重金属镉(Cd)、邻苯二甲酸酯项目。

(四)皮凉鞋。抽查了6个省(市)16家企业生产的16批次产品,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为12.5%。本次抽查重点检验了皮凉鞋产品的剥离强度、耐折性能等9个项目。经检验,有2批次产品不符合标准的规定,涉及到鞋跟硬度、剥离强度、耐折性能项目。

(五)休闲(运动)服装。抽查了10个省(市)155家企业生产的155批次产品,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为8.4%。本次抽查重点检验了休闲(运动)服装的甲醛含量,pH值等9个项目。经检验,有13批次产品不符合标准的规定,涉及到pH值、耐碱汗渍色牢度、纤维含量项目。

(六)机动车儿童乘员用约束系统。抽查了5个省17家企业生产的17批次产品,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为29.4%。本次抽查重点检验了机动车儿童乘员用约束系统产品的在动态冲击下的乘员保护性能、冲击后儿童安全带卡扣开启性能等14个项目。经检验,有5批次产品不符合标准的规定,涉及到标识检查、安装说明书和使用说明书检查、材料燃烧特性项目。

(七)轮滑鞋。抽查了3个省20家企业生产的20批次产品,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为60%。本次抽查重点检验了轮滑鞋产品的轮子硬度、紧束装置等7个项目。经检验,有12批次产品的制动器项目不符合标准的规定,主要表现为正面撞击试验后,制动器与鞋底板连接处脱落、制动器破裂;制动器下端与地面距离、轮子水平线与地面夹角不符合标准规定。

(八)皮肤及毛发护理器具。抽查了3个省(市)34家企业生产的34批次产品,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为11.8%。本次抽查重点检验了皮肤及毛发护理器具产品的对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输入功率和电流等18个项目。经检验,有4批次产品不符合标准的规定,涉及到对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输入功率和电流、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项目。

(九)厨房机械。抽查了2个省80家企业生产的80批次产品,抽查企业数约占全国生产企业总数的五分之二,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为11.25%。本次抽查重点检验了厨房机械产品的对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输入功率和电流等16个项目。经检验,有9批次产品不符合标准的规定,涉及到对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输入功率和电流、耐潮湿、非正常工作、稳定性和机械危险、结构、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接地措施项目。

(十)电饭锅。抽查了广东省69家企业生产的69批次产品,抽查企业数约占全国生产企业数的三分之一,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为13%。本次抽查重点检验了电饭锅产品的对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输入功率和电流等19个项目。经检验,有9批次产品不符合标准的规定,涉及到对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非正常工作、结构、接地措施、热效率值、保温能耗项目。

(十一)电冰箱。抽查了7省(市)50家企业生产的50批次产品,抽查企业数量约占全国生产企业总数的二分之一,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为4%。本次抽查重点检验了电冰箱产品的对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输入电流等22个项目。经检验,有2批次产品不符合标准的规定,涉及到对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耗电量(标准耗电量)、能效等级项目。

(十二)手持式信息处理设备。抽查了北京、广东2个省(市)22家企业生产的22批次产品,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为13.6%。本次抽查重点检验了手持式信息处理设备的字符集,汉字字型等14个项目。经检验,有3批次产品不符合标准的规定,涉及到电气间隙、爬电距离,发热要求项目。

(十三)LED控制装置。抽查了4个省35家企业生产的35批次产品,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为5.7%。本次抽查重点检验了LED控制装置产品的防止意外接触带电部件的措施,保护接地装置等11个项目。经检验,有2批次产品异常状态项目不符合标准的规定,主要表现为最大输出电压超过标志的明示值。

(十四)机顶盒。抽查了6个省25家企业生产的25批次产品,包括12批次电信终端类网络机顶盒,2批次音视频类网络机顶盒,11批次有线/地面电视机顶盒产品。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为8%。经检验,有2批次产品不符合标准的规定,涉及到直插式设备、1GHz以下辐射骚扰场强、防电击保护的结构要求、电信端口的传导共模骚扰电压项目。

(十五)有源音箱。抽查了5个省47家企业生产的47批次产品,抽查企业数约占全国生产企业总数的四分之一,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为17%。本次抽查重点检验了有源音箱产品的有效频率范围、声噪声等11个项目。经检验,有8批次产品不符合标准的规定,涉及到有效频率范围、电气间隙和爬电距离、电源端骚扰电压、骚扰功率、端子、防电击保护的结构要求项目。

(十六)家用清洁剂。抽查了5个省(市)23家企业的30批次产品,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为13.3%。本次抽查重点检验了家用清洁剂产品的表面张力、pH、总酸度、表面活性剂含量等4个项目。经检验,有4批次产品不符合标准的规定,涉及到总酸度、表面活性剂含量项目。

(十七)软体沙发。抽查了17个省(区、市)101家企业生产的101批次产品,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为6.9%。本次抽查重点检验了软体沙发产品的木制件用料、加工要求等24个项目。经检验,有7批次产品不符合标准的规定,涉及到木制件用料、加工要求,沙发座、背及扶手耐久性项目。

(十八)儿童家具。抽查了江苏、广东、四川、浙江和上海等5个省(市)50家企业生产的50批次产品,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为30%。本次抽查重点检验了儿童家具产品的边缘及尖端、突出物等50个项目。经检验,有15批次产品不符合标准的规定,涉及到边缘及尖端、孔及间隙、有推拉件的小柜稳定性试验、产品甲醛释放量、警示标识项目。

(十九)办公椅。抽查了4个省(市)43家企业生产的43批次产品,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为23.3%。本次抽查重点检验了办公椅产品的纺织面料干摩擦色牢度、稳定性等15个项目。经检验,有10批次产品不符合标准的规定,涉及到底座静载荷、稳定性、脚轮往复磨损、甲醛释放量项目。

(二十)单臂操作助行器。抽查了5个省(市)14家企业生产的14批次产品,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为7.1%。本次抽查重点检验了单臂操作助行器中肘拐杖产品的前臂脱出试验、分离试验、静载试验、疲劳试验、低温试验项目;腋拐产品的静载强度、弯曲强度、冲击强度、重物摆动试验、腋托牢固试验、疲劳强度项目;三脚或多脚手杖产品的分离试验、静载试验、疲劳试验等14个项目。经检验,有1批次产品三脚或多脚手杖静载试验、疲劳试验项目不符合标准的规定。同时,上海庞驰医疗器械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拒检。

(二十一)家用太阳能热水系统。抽查了13个省(区、市)75家企业生产的75批次产品,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为25.3%。本次抽查重点检验了家用太阳能热水系统产品的贮热水箱、安全装置等16个项目。经检验,有19批次产品不符合标准的规定,涉及到贮热水箱(容水量偏差)、热性能、能源效率标识标注、能效等级项目,其中有18批次产品的能源效率标识标注不符合新修订的《能源效率标识管理办法》、《家用太阳能热水系统能源效率标识实施规则》规定。

(二十二)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带肋钢筋。抽查了16个省(自治区)65家企业生产的65批次产品,抽查企业数约占全国获得生产许可证企业总数的15%。本次抽查重点检验了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带肋钢筋产品的屈服强度、抗拉强度等16个项目。经检验,65家企业生产的65批次产品全部合格。

(二十三)建筑防水卷材。抽查了19个省(区、市)126家企业生产的126批次产品,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为10.3%。本次抽查重点检验了建筑防水卷材产品的可溶物含量、不透水性等31个项目。经检验,有13批次产品不符合标准的规定,涉及到可溶物含量、热老化(低温柔性、尺寸变化率、剥离强度 卷材与铝板)、热空气老化(拉伸强度保持率)、低温柔性、延伸率(最大峰时延伸率)、渗油性、接缝剥离强度、剥离强度(卷材与卷材、卷材与铝板)、持粘性、卷材与卷材剥离强度(无处理、热处理)、与水泥砂浆剥离强度(无处理、热老化)、拉断伸长率(常温、低温)、复合强度(FS2型表层与芯层)、耐热性等项目。

(二十四)新型墙体材料(砖和砌块)。抽查了26个省(区、市)108家企业生产的108批次产品,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为19.4%。本次抽查重点检验了新型墙体材料(砖和砌块)产品的强度等级/强度级别、抗冻性/抗风化性能等12个项目。经检验,有21批次产品不符合标准的规定,涉及到强度等级/强度级别、抗冻性、密度等级/干密度级别、孔型孔结构及孔洞率/孔洞排列及其结构、最大吸水率项目。

(二十五)建筑用夹层玻璃。抽查了20个省(区、市)76家企业生产的76批次产品,抽查企业数约占全国建筑夹层玻璃企业总数的5%,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为10.5%。本次抽查重点检验了建筑用夹层玻璃产品的厚度偏差、耐热性等6个项目。经检验,有8批次产品不符合标准的规定,涉及到耐热性、耐湿性项目。

(二十六)绝热用模塑聚苯乙烯泡沫塑料。抽查了16个省(区、市)60家企业生产的60批次产品,抽查企业数约占全国绝热用模塑聚苯乙烯泡沫塑料企业总数的3%。本次抽查重点检验了绝热用模塑聚苯乙烯泡沫塑料产品的表观密度、压缩强度、导热系数、氧指数、燃烧分级等5个项目。经检验,60家企业生产的60批次产品全部合格。

(二十七)建筑用密封胶。抽查了8个省(市)的40家企业生产的40批次产品,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为7.5%。本次抽查重点检验了建筑用密封胶产品的表干时间、硬度等9个项目。经检验,有3批次产品不符合标准的规定,涉及到拉伸粘结破坏面积、拉伸模量、拉伸粘结强度项目。

(二十八)钾肥。抽查了7个省(区)16家企业生产的16批次产品,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为6.25%。本次抽查重点检验了氯化钾产品的氧化钾的质量分数、水分的质量分数、包装标识3个项目;农业用硫酸钾产品的氧化钾的质量分数、游离酸的质量分数、氯离子的质量分数、水分的质量分数、粒度、包装标识6个项目;农业用硝酸钾产品的氧化钾的质量分数、总氮的质量分数、氯离子的质量分数、水分的质量分数、包装标识5个项目。经检验,有1批次产品氯离子项目不符合标准的规定。

(二十九)铡草机(青饲料切碎机)。抽查了7个省(区)17家企业生产的17批次产品,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为23.5%。本次抽查重点检验了铡草机(青饲料切碎机)产品的安全要求,动、定刀片紧固件,动刀片质量差,动(定)刀片硬度,安全标志等5个项目。经检验,有4批次产品不符合标准的规定,涉及到动刀片质量差、动(定)刀片硬度、安全要求、安全标志项目。其中抽查了11批次铡草机产品,1批次不合格;6批次青饲料切碎机产品,3批次不合格。

(三十)潜水电泵。抽查了9个省(市)86家企业生产的86批次产品,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为2.3%。本次抽查重点检验了潜水电泵产品的过载保护、接地措施等11个项目。经检验,有2批次产品不符合标准的规定,涉及到过载保护、电机内腔水(气)压试验、接地措施、绝缘电阻项目。

(三十一)通用小型汽油机。抽查了4个省(市)45家企业生产的45批次产品,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为20%。本次抽查重点检验了通用小型汽油机产品噪声、排气污染物等12个项目。经检验,有9批次产品不符合标准的规定,涉及到噪声、排气污染物、燃油消耗率、标定功率、最大扭矩、最大扭矩转速项目。

(三十二)汽车轮胎。抽查了13个省(市)75家企业生产的75批次产品,抽查企业数量约为获得CCC证书企业数量的二分之一。本次抽查重点检验了汽车轮胎产品的轮胎外缘尺寸、磨耗标志高度等7个项目。经检验,75家企业生产的75批次产品全部合格。

(三十三)摩托车轮胎。抽查了9个省(市)35家企业生产的35批次产品,抽查企业数量约为获得CCC证书企业数量的三分之一,连续两次的抽查产品合格率均为100%。本次抽查重点检验了摩托车轮胎产品的耐久性能、高速性能等5个项目。经检验,35家企业生产的35批次产品全部合格。

(三十四)汽车用制动器衬片。抽查了10个省(市)61家企业生产的61批次产品,抽查企业数量约占全国获得生产许可证企业数量的六分之一,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为6.6%。本次抽查重点检验了汽车用制动器衬片产品的摩擦性能、冲击强度等8个项目。经检验,有4批次产品不符合标准的规定,涉及到摩擦系数、指定摩擦系数允许偏差、冲击强度项目。

(三十五)单相电能表。抽查了11个省(市)96家企业生产的96批次产品,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为4.2%。本次抽查重点检验了单相电能表产品的基本误差、常数等15个项目。经检验,有4批次产品不符合标准的规定,涉及到基本误差、高频电磁场抗扰度、电快速瞬变脉冲群抗扰度、静电放电抗扰度项目。

(三十六)冷水水表。抽查了15个省(市)89家企业生产的89批次产品, 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为6.7%。本次抽查重点检验了冷水水表产品的示值误差、压力损失等6个项目。经检验,有6批次产品不符合标准的规定,涉及到示值误差、压力损失、静压、用水控制功能、机电转换误差项目。

(三十七)消防应急灯具。抽查了7个省(市)65家企业生产的65批次产品,本次抽查企业数量约为获得CCC证书企业数量的五分之一,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为3.1%。本次抽查重点检验了消防应急灯具产品的一般要求,应急工作时间等9个项目。经检验,有2批次产品一般要求项目不符合标准的规定。

(三十八)机动车辆制动液。抽查了20个省(区、市)56家企业生产的58批次产品,抽查企业数量约占全国获得生产许可证企业数量的二分之一,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为5.2%。本次抽查重点检验了机动车辆制动液产品的运动黏度、平衡回流沸点等七大类30个项目。经检验,有3批次产品不符合标准的规定,涉及到平衡回流沸点、湿平衡回流沸点、丁苯橡胶皮碗根径增值、丁苯橡胶皮碗体积增加值项目。

(三十九)发动机润滑油。抽查了14个省(市)55家企业生产的55批次产品。本次抽查重点检验了发动机润滑油产品的低温动力黏度、边界泵送温度等13个项目。经检验,55家企业生产的55批次产品全部合格。

(四十)加工中心(含数控铣床)。抽查了11个省(市)29家企业生产的29批次产品,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为6.9%。本次抽查重点检验了加工中心(含数控铣床)产品的缠绕与卷入危险、限位装置等24个项目。经检验,有2批次产品不符合标准的规定,涉及到模式选择、保护联结电路项目。

(四十一)人民币鉴别仪。抽查了4个省40家企业生产的40批次产品,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为10%。本次抽查重点检验了人民币鉴别仪产品的鉴别能力,券别、套别及版别识别能力,鉴别速度(点验钞机)/鉴别时间(验钞仪),漏辨率等21个项目。经检验,有4批次产品不符合标准的规定,涉及到鉴别能力、漏辨率、辐射骚扰场强、接地电阻、接触电流、绝缘电阻、抗电强度项目。

(四十二)光伏并网逆变器。抽查了5个省(市)27家企业生产的27批次产品,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为22.2%。本次抽查重点检验了光伏并网逆变器产品的保护连接、接触电流等9个项目。经检验,有6批次产品不符合标准的规定,涉及到额定输入输出、转换效率、谐波和波形畸变、功率因数、直流分量、交流输出侧过/欠压保护项目。

(四十三)数字通信用聚烯烃绝缘水平对绞电缆(数据缆)。抽查了4个省(市)15家企业生产的15批次产品,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为20%。本次抽查重点检验了数字通信用聚烯烃绝缘水平对绞电缆(数据缆)产品的导体断裂伸长率、绝缘抗张强度等28个项目。经检验,有3批次产品不符合标准的规定,涉及到单根导体直流电阻、近端不平衡衰减、特性阻抗、回波损耗项目。

(四十四)电力变压器。抽查了13个省(区、市)48家企业生产的48批次产品,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为6.2%。本次抽查重点检验了电力变压器产品的绕组电阻测量、电压比测量和联结组标号检定等9个项目。经检验,有3批次产品不符合标准的规定,涉及到温升试验、局部放电测量、空载损耗和空载电流测量项目。

(四十五)复合外套无间隙金属氧化物避雷器。抽查了7个省15家企业生产的15批次产品,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为13.3%。本次抽查重点检验了复合外套无间隙金属氧化物避雷器产品的工频参考电压试验、直流参考电压试验等7个项目。经检验,有2批次产品不符合标准的规定,涉及到标称放电电流残压试验、大电流冲击耐受试验项目。同时,西安天正电力科技有限公司拒检。

(四十六)家用和类似用途插头插座。抽查了7省(市)91家企业生产的91批次产品,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为15.4%。本次抽查重点检验了家用和类似用途插头插座产品的尺寸检查,防触电保护等13个项目。经检验,有14批次产品不符合标准的规定,涉及到尺寸的检查,防触电保护,温升,耐热,绝缘材料的耐非常热、耐燃和耐电痕化项目。

(四十七)家用和类似用途剩余电流动作断路器。抽查了11个省(区、市)87家企业生产的87批次产品,抽查企业数约占全国同类生产企业的五分之一,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为5.7%。本次抽查重点检验了家用和类似用途剩余电流动作断路器产品的耐异常发热和耐燃性、温升等4个项目。经检验,有5批次产品不符合标准的规定,涉及到温升、动作特性、验证额定剩余接通和分断能力(IΔm)项目。

(四十八)塑料外壳式断路器。抽查了10个省(市)93家企业生产的93批次产品,抽查企业数量约为获得CCC许可证企业数量的六分之一,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为12.9%。本次抽查重点检验了塑料外壳式断路器产品的脱扣极限和特性、介电性能、额定极限短路分断能力3个项目。经检验,有12批次产品不符合标准的规定,涉及到脱扣极限和特性、额定极限短路分断能力项目。

(四十九)电弧焊机。抽查了9省(市)73家企业生产的73批次产品,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为5.5%。本次抽查重点检验了电弧焊机产品的绝缘电阻、介电强度等12个项目。经检验,有4批次产品不符合标准的规定,涉及到发热试验、输入回路接线端、允差项目。

(五十)滚动轴承。抽查了5个省40家企业生产的40批次产品,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为10%。本次抽查重点检验了滚动轴承产品的硬度、同一零件硬度差等24个项目。经检验,有4批次产品不符合标准的规定,涉及到寿命可靠性、硬度项目,其中寿命可靠性指标为企业综合质控能力的体现,硬度是热处理重要的质量指标。

三、跟踪抽查分析

本次对346家上次抽查不合格的企业进行了跟踪抽查,发现有128家企业由于已不再生产同类产品或已停产停业等原因未抽到样品,实际抽查到218家企业的产品,201家企业的产品本次抽查合格,有17家企业连续两次产品质量抽查不合格。

四、工作要求

针对本次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中发现的问题,各省(区、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认真做好后处理工作。

(一)对于本次抽查中产品质量不合格的生产企业,特别是拒绝监督抽查的企业,要依法严肃处理。对抽查中发现产品质量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的,应依法责令企业停止生产销售不合格产品,按照有关规定监督销毁或者作必要的技术处理。

(二)针对本次抽查中反映出的不合格产品检出率较高的产品,如童鞋、机动车儿童乘员用约束系统、轮滑鞋、儿童家具、办公椅、家用太阳能热水系统、铡草机(青饲料切碎机)、通用小型汽油机、光伏并网逆变器、数字通信用聚烯烃绝缘水平对绞电缆(数据缆)等,要加大对生产企业的后续跟踪监督检查力度。

(三)将本次抽查不合格产品情况通报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采取有力措施,督促企业依法落实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引导企业严格按照标准组织生产,切实维护产品质量安全。





附件:

1.2017年第3批童车等50种产品质 量国家监督 抽查结 果

2.2017年第3批产 品质量国家监 督抽查连续两次抽 查不合格企业名 单


3.拒绝接 受监督抽 查的企业名 单






 

质检总局

2017年11月27日









郑州外资企业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

扫描二维码 关注我们




本文链接://www.0798ci.com/doc/27413.html

本文关键词: 国质检监函, 质检总局, 2017年, 产品, 质量, 监督, 抽查, 情况, 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