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督综函〔2017〕49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城市管理监督局关于建立城市管理工作台账的通知》

浏览量:          时间:2017-12-05 23:10:30

住房城乡建设部城市管理监督局关于建立城市管理工作台账的通知






建督综函〔2017〕49号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北京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天津市市容园林管理委员会,上海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重庆市城市管理委员会,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完成《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确定的改革任务,提高城市管理工作的精细化水平,请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组织本辖区内城市管理(执法)部门填报《城市管理工作台账》(见附件)并统一收齐,请直辖市城市管理(执法)部门填写本单位台账并收齐区(县)城市管理(执法)部门的台账,于2017年12月11日前将工作台账纸质版和电子版报我局。

表格电子版请在住房城乡建设部网站城市管理监督栏目下载(http://www.mohurd.gov.cn/csgljd/index.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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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城 市管 理工作台 账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市管理监督局

2017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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