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质检监函〔2017〕646号《质检总局关于2017年移动电话等4种产品质量国家监督专项抽查情况的通报》
质检总局关于2017年移动电话等4种产品质量国家监督专项抽查情况的通报
国质检监函〔2017〕64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的规定,2017年,质检总局组织对移动电话、坐便器、彩色电视机、笔等4种产品开展了产品质量国家监督专项抽查(以下简称专项抽查)。现将本次专项抽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本次专项抽查共抽查了239家企业生产的240批次产品。经检验,212家企业生产的213批次产品合格,抽查批次合格率为88.8%,检出27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为11.2 %。其中,移动电话抽查批次合格率79.7%;坐便器、彩色电视机、笔抽查批次合格率均高于90%。
(二)按企业生产规模划分,本次抽查的大、中、小型企业数分别占抽查企业总数的16.7%、22.6%、60.7%,抽查批次合格率分别为97.5%、94.4%、84.1%。
(三)本次专项抽查主要特点。一是加大跟踪抽查力度。本次抽查对2016年国家监督抽查不合格的45家生产企业全部进行了跟踪,实际抽查到样品的有17家。经检验,其中11家企业生产的产品合格,6家企业生产的产品连续2年抽查不合格。二是突出抽查集中产区。结合产业区域分布特点,对移动电话、坐便器、彩色电视机、笔产品集中产区的生产企业进行了重点抽查。其中,移动电话产品对广东省进行了重点抽查,坐便器产品对广东省、河南省、山东省进行了重点抽查,彩色电视机产品对广东省、江苏省、山东省进行了重点抽查,笔产品对浙江省、广东省、上海市、江苏省进行了重点抽查。
(四)抽查发现的主要质量问题。本次抽查共发现27批次产品不符合标准要求,主要质量问题:移动电话的电气绝缘、电气间隙及爬电距离、直插式设备、发热要求等项目不合格,坐便器的便器用水量、坐便器用水效率限定值等项目不合格,彩色电视机的防电击保护的结构要求、辐射骚扰场强等项目不合格,笔的书写性能(中性墨水圆珠笔和笔芯)项目不合格。
二、抽查结果分析
(一)移动电话。
共抽查了广东、江苏、福建、江西、山东、湖北、重庆、贵州、陕西等9个省(市)的69家企业生产的69批次产品。重点对电气绝缘、电气间隙及爬电距离、导体的端接、直插式设备、发热要求、接触电流和保护导体电流、抗电强度、辐射杂散骚扰、电源端子和电信端口的传导骚扰、辐射骚扰场强、静电放电抗扰度、电快速瞬变脉冲群抗扰度、浪涌(冲击)抗扰度等13个项目进行了检验。经检验,14家企业生产的14批次产品不合格,抽查批次合格率为79.7%。不合格项目主要包括电气绝缘、电气间隙及爬电距离、直插式设备、发热要求、抗电强度、辐射杂散骚扰、电源端子和电信端口的传导骚扰、辐射骚扰场强、静电放电抗扰度、浪涌(冲击)抗扰度。从企业生产规模看,本次抽查的大、中、小型企业数分别占抽查企业总数的26.1%、10.1%、63.8%,抽查批次合格率分别为94.4%、85.7%、72.7%。
(二)坐便器。
共抽查了江苏、江西、山东、河南、湖北、广东等6个省45家企业生产的45批次产品。重点对水封深度、水封表面尺寸、便器用水量、洗净功能、排放功能、排水管道输送特性、水封回复功能、坐便器用水效率限定值等19个项目进行了检验。经检验,有4家企业生产的4批次产品不合格,抽查批次合格率为91.1%。不合格项目主要包括坐便器用水效率限定值、便器用水量、水封回复功能。从企业规模看,抽查的大、中、小型企业分别占抽查企业总数的4.4%、37.8%、57.8%,抽查批次合格率分别为100%、88.2%、92.3%。从历年抽查批次合格率看,2014年至2016年分别为92.7%、100%、96.7%。
(三)彩色电视机。
共抽查了北京、天津、内蒙古、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山东、湖北、广东、四川、贵州、甘肃等14个省(市)63家企业生产的64批次产品。重点对亮度、对比度、重显率、清晰度、亮度均匀性、防电击保护的结构要求、正常工作条件下的电击危险、绝缘要求、电气间隙和爬电距离、端子、能效指数、电源端骚扰电压、辐射骚扰场强等18个项目进行了检验。经检验,有6家企业的6批次产品不合格,抽查批次合格率为90.6%。不合格项目主要包括防电击保护的结构要求、绝缘要求、能效指数、端子、电源端骚扰电压、辐射骚扰场强。从企业规模看,抽查的大、中、小型企业分别占抽查企业总数的6.3%、4.8%、88.9%,抽查批次合格率分别为100%、100%、89.3%。
(四)笔。
共抽查了广东、福建、江苏、江西、山东、浙江、上海等7个省(市)62家企业生产的62批次产品。重点对可迁移元素、笔的上帽安全、间歇书写(中性墨水圆珠笔和笔芯)、书写性能(中性墨水圆珠笔和笔芯)、书写性能(油墨圆珠笔和笔芯)、耐水性(油墨圆珠笔和笔芯)等11个项目进行了检验。经检验,有3家企业生产的3批次产品不合格,抽查批次合格率为95.2%。不合格项目为书写性能(中性墨水圆珠笔和笔芯)。从企业生产规模看,抽查到的大、中、小型企业数分别占抽查企业总数的25.8%、43.6%、30.6%,抽查批次合格率分别为100%、100%、84.2%。
三、工作要求
针对本次专项抽查中发现的问题,各省(区、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后处理工作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认真做好后处理工作:
(一)对于本次抽查中产品质量不合格的企业,要依法开展后处理工作。对抽查中发现产品质量不符合国家强制标准的,应依法责令企业停止生产销售不合格产品,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对连续两次抽查不合格产品企业,要依法严肃进行处理,有关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要逐一落实对这些企业的后续整改工作,提高监督抽查后处理的有效性。
(二)针对本次抽查中作为集中产区的广东省的移动电话、彩色电视机出现的不合格较多的情况,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要加大后续跟踪监督检查力度,同时,要针对集中产区开展质量整治和质量提升活动,促进集中产区的产品质量水平的提升。
(三)针对本次抽查中移动电话的电气绝缘、电气间隙与爬电距离、发热要求等安全项目,以及彩色电视机产品的防电击保护的结构要求、绝缘要求等安全项目不合格的问题,有关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要要加大后处理工作力度,强化跟踪监督检查,督促企业保证产品质量安全。
(四)针对移动电话、彩色电视机、笔产品的中小企业抽查批次合格率不高的情况,相关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要组织开展中小企业质量帮扶行动,通过标准宣贯、技术帮扶、公共检测服务等帮扶措施,促进中小企业产品质量提升。
附件:
1. 2017年移动电话等4种产品质量国家监督专项抽查结果
2. 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连续两次抽查不合格产品企业名单
质检总局
2017年12月5日
附件1-1:2017年移动电 话产品质 量国家监督专项抽 查产品及其企业名 单.xls
附件1-2:2017年坐 便器产品质量国家监督专 项抽查产品及其企业名 单.xls
附件1-3:2017年彩色电 视机产品质量国家监督专项抽 查产品及其企业名 单.xls
附件1-4:2017年笔产 品质量国家监督专项抽 查产品及其企业名 单.xls
附件2:产品质 量国家监督抽 查连续两次抽查不合 格企业名 单.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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