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办流通函〔2017〕474号《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岁末年初商贸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浏览量:          时间:2017-12-07 23:48:40

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岁末年初商贸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商办流通函〔2017〕47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商务主管部门:

今年以来,特别是开展全国安全生产大检查以来,在各地商务主管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全国商贸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了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进入岁末年初,商贸节庆促销活动集中,营业场所人员密集,影响安全生产的不稳定因素增多,安全形势严峻。为做好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保持商贸领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强化安全意识

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要清醒认识当前安全生产形势的严峻性、复杂性,强化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进一步加强领导、落实责任,针对岁末年初商贸行业特点,超前研判可能出现的各种安全风险,制定采取针对性的措施,扎实做好隐患排查,及时整改发现的安全隐患,有效防范商贸领域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二、巩固安全生产大检查成果,加强隐患整治

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安委办明电〔2017〕18号)要求,按照地方人民政府部署,积极配合安监、消防等部门,全力抓好各项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对安全生产大检查期间发现的各类问题隐患要逐一复查,加强跟踪检查,强力督促整改,确保整改落实到位,对一时不能完成整改的,要严密监控并落实好安全措施。要认真总结大检查工作经验和不足,固化经验做法,进一步强化事故防控工作,坚决防止风险管控不到位、隐患整治不彻底而发生事故。

三、突出行业安全生产特点,狠抓专项治理

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配合有关部门,针对当前商贸行业生产经营活动和气候特点,认真做好商业零售、餐饮等领域安全隐患排查、清理和整治,特别要加强地下空间场所零售、餐饮等商贸企业的安全检查;开展电梯、燃气、消防等方面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重点检查企业落实冬季安全防范措施,加强现场安全管理和重大危险源监控、强化关键设施装置安全运行维护等情况。重点加强检查成品油流通企业油库和加油站(点)安全运营情况以及涉氨制冷冷库液氨使用、二手车交易和报废汽车回收拆解等方面安全生产情况。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药品流通、直销企业安全生产检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意识,完善安全生产保障措施。严格执行大型群众性活动报批程序,合理安排促销经营时段,落实安全防范措施,进一步深化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严防商贸展览、促销活动中火灾、踩踏等群死群伤事故。

四、推动安全防范能力建设,完善应急机制

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结合行业实际,利用好各种媒体渠道,广泛宣传冬季安全生产知识和用电、用气、消防等安全常识,确保宣传教育实现全覆盖,安全工作标本兼治。要指导督促企业制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努力实现“一企一标准,一岗一清单”,形成可操作、能落实的制度措施,进一步提升企业安全生产水平。要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同配合,健全相关部门信息共享和协调联动机制,完善应急预案,及时掌握灾害性天气情况,督促指导商贸企业有效防范应对。要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带班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关键岗位加强值班制度,保障通讯畅通,确保一旦发生事故险情能及时科学有效应对。




 

 

商务部办公厅

2017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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